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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板运行原则浅析(4)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六、建立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是指就申请人上市与持续上市行为向投资者与交易所、证监会承担保证与推荐义务的人。违反保荐义务会招致监管机构的处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还将招致投资者的追索。保荐业务是随着高新技术板的建立而发展起来的投资银行业务的一种。

  保荐人制度旨在通过保荐人专业知识的发挥确信上市公司在申请上市、资料披露、公司治理方面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保荐人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良好的信誉,以及在投资银行业应有多年的经验与业绩。

  委任保荐人旨在在交易所与发行人之间建立便捷的沟通桥梁,促使发行人与上市公司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的要求。

  就保荐人的职责来说,在发行人初次公开招股过程中,通过尽职调查,保荐人必须确信:(1)申请人适合在高新技术板上市;(2)上市文件所包含的信息准确、完整,不含有误导性陈述;(3)申请人董事认识到他们职责的性质,并能遵守相关规定;(4)申请人董事有必要的知识与经验。

  我国推行股份制的时间并不长,企业对上市前的改制工作还不很熟悉,在上市以后的一定时间内,公司的规范运作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保荐人辅导。因此,发行人在上市以后必须继续聘用保荐人,为期两年比较恰当。保荐人须以顾问的身份,协助上市公司持续遵守上市规则。

  保荐人的产生致使监管机构可就申请人上市的合格性仅针对保荐人提问,减少了其他中介机构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接触,也就减少了腐败现象产生的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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