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其它经济法论文 >
试论城市发展中社会和谐的制约与促进(2)
www.110.com 2010-07-26 10:54

  (二)社会信用受挫产生诚信危机

  城市的和谐发展必须以互动的社会结构与内在要素的萌发才会生长起来,这内在要素就是诚信与道德的相互行为。一定程度上,它的发育与国民道德建设是同步的,道德建设程度有多高,城市和谐的程度就有多高。诚信起作用的程度和方式随着人们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而变化。城市化程度越高,对诚信、信用的要求也越高。而诚信的程度越高,也就越有利于城市中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人们利益的安全和发展。

  诚信的观念和原则本来就是在人们追求利益的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人们的逐利活动往往各行其是,只顾自己,不管他人。这种相互冲突的结果是既损害他人,又损害自己。“货悖而人者,亦悖而出”。这样下去必然是混乱和无序,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欺诈也自在其中。使绝大多数人的愿望不能实现,甚至适得其反。

  诚信为本作为一个道德理念和基本的行为准则,应当毋庸置疑,但现实中与之背道而驰的现象屡有发生。老子说“大道甚夷,而民好径”,如果不改变行为方式,在现代化城市的发展过程中,那就不会有城市社会和谐的正常发育。目前欺诈之风盛行,司空见惯的作假账、披露假信息、逃废债务等现象防不胜防,真诚老实者吃亏,虚伪奸诈者得计,导致“逆向选择”,不仅骗子横行,甚至使有些老实人也可能变坏,社会和谐一定程度上受到破坏,其创伤的恢复会有一个痛苦的过程。

  (三)弱势群体扩大造成权益失衡

  改革中的弱势群体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转型而分化和显现出来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由于失去发展机遇和客观条件,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权益维护、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困难和不利境地。在城市中,该群体主要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素质人员,以及非公有制企业中部分妇女、中老年人、待业青年、打工者和郊区农村的贫困农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利益集团主体的多元化,使技术落后、经营不良的企业在竞争中败北;传统产业部门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相对萎缩;强化管理,提高效率使大批隐性失业者从企业中分流;技术进步使一些年老体弱,素质低下的职工被分离;下岗职工争饭碗,把一部分进城打工的农民又挤出城市等等。这是改革所应付出的必要代价,没有这个痛苦的过程,就不会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是这个改革的副产品也是必须正视的社会现实。

  “九五”期间,全国登记失业率为3.1%,2000年底累计达到2100万。其中当年国企下岗职工657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95万,这些人基本都生活在城市范围内,而且实际上失去工作的人远远大于这个数字。他们目前的状况主要是经济收入低,生活较艰难,社会地位下降,维权困难,怨气较大,心态复杂,子女失教,存有社会隐忧。这部分弱势群体中存在的问题,他们自身无法解决,成为影响城市发展中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些弱势群体大多数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身体较弱、观念守旧,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和能力。但他们自身存在的种种不足一定程度上也是历史留下的产物,个人无法承担的改革成本,势必成为社会的责任,成为影响城市社会中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因素。

  (四)社区功能不足导致管理混乱

  在传统社会中,人们不仅重视血缘关系,而且重视地缘关系。在现代城市社会内部,人群高度异质性,邻居的概念越来越淡。特别是受“单位制”的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重心不在居住地区,而是在工作单位,与单位存在着极强的依赖关系。但是随着市场体系对各领域的侵入,企事业单位越来越专注基本目标的实现,开始改变对职工生活大包大揽的状况。例如一些单位把家属委员会完全交给政府管理,企事业单位逐步退出职工的生活领域等等。这些都促使“单位人”开始向“社区人”的转变,也促使城市居民社会生活的重心由单位到居住地区的转移,这些原本由单位承担的功能被剥离,却没有一个成熟的社区管理机制来承接,造成整合困境。居民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社区居住,但与居住地结成什么样的关系却不是个人所能选择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