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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新思考
www.110.com 2010-07-26 10:54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发展和完善,社会对经济类专业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是新世纪经济类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针对经济法课程教学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论述了经济法作为高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只有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材选用、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加以改进才能实现这一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

    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对经济类专业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弊端主要表现在重知识轻能力、重单一型轻复合型等方面。近几年来,各高校立足于21世纪发展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对经济类专业人才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将经济类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在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高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成为其课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然而作为一门不同于经济系列课程的法律学科,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又能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是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目前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高校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

    (一)不同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雷同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二)教学计划的安排脱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高校都已经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为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它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至少间隔一年,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三)教学方法欠灵活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如果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所以在讲授经济法课程中,教师一方面需要用大量的案例作为辅助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调动其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四)考核方法有待合理化

    经济法课程在许多高校属于考查课,一些教师认为考查课就可以马马虎虎,写篇论文或留些作业题就可以结课。其实不然,考核也是一种培养学生个人能力的途径。例如: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为了督促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教师应该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以促进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二、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一)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要因专业不同而异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农林经济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市场营销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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