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商法论文 >
论商法的发展与信用机制建设
www.110.com 2010-07-26 10:50

    摘要:商法演进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诚实信用。没有商事交易就没有信用;没有信用,商法就不可能形成,不可能发展;商法的完善与发展,促进了诚信社会的建立,促进了商品交易。信用机制与商法是市场经济有序化发展的两大支柱。

    关键词:信用;商法;基础与保障;两大支柱

    何为信用?从一般意义上理解即是指“诚实、守约并因此获他人的信任”。随着信用一词在经济生活中的广泛应用,遂有从经济学意义上对信用的界定,及法律上对信用概念的规范。从经济学上讲的信用是指不同交易者之间商品交换中的赊购赊销,延期付款和货币资金的借贷行为。它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也是一种商品交易形式。在经济活动中,信用交易广为存在,除典型的资金借贷外,赊购赊销、保管、借用、租赁、信托、间接投资等,都属于信用交易的范畴。法学意义上的信用则是对民商事主体所实施行为的一种评价,包括民商事主体对自己利益的追求是否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及当事人的利益,以及其履行义务的能力,尤其是偿债能力的一种社会评价。

    一、商法产生的基础是交易,交易的基本规则是信用

    没有交易的发展就没有商法,没有信用不可能有发达的交易。考察人类社会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任何社会都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其赖以组成的各种社会关系。随着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对人们行为的调整由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由习俗演变成习惯,并对人们的社会行为具有了普遍的约束力。这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习惯对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常常能得到社会和国家的普遍认可,并逐渐发展为具有法律性质的行为规范。商法的产生也是如此,经历了一个缓慢的,由交易规则———交易习惯———交易惯例———商事国际法———国内商事法———国际商法的发展过程。①这个过程的基本条件是商人对交易规则的普遍遵循。对交易规则的普遍遵循,即是在商人之间形成一个守信用、讲信用的氛围。

    商法的起源有两种主要观点:一是认为源自罗马法,认为罗马法本身包括商事法规,可以适用于罗马治下各国。当时经营商业之人,并无特殊的资格及势力,民商合一,在法律选用上不生困难。①另一种观点认为源自于希腊,根据是希腊多良港,港口贸易甚为发展,交易实践产生了交易规则。无论商法起源于何处,交易的发展始终是商法得以发展的内在动力。商法是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奠基于交易,是商人们在他们之间的商事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自治性”法律。11世纪的时候,地中海的贸易开始复苏。地中海贸易可以认为是国际贸易,没有统一政府,商人说不同的语言,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交易规则,而且不同的交易规则常常相互冲突,怎么发展起贸易的?就是靠商人自己,就是靠商人间最基本的、最朴素的信念———说话算数。商人们有一个自己的道德标准,以维护交易的秩序。这个道德标准———守信用,并没有政府法律的强制权,但得到普遍的承认。我们对商法发展历史的进一步考察还发现,中世纪商人有自己的法庭。当时地中海一带都是一些小的诸侯国家,法律不统一,在其他国家做生意得不到法律保护。商人就自己成立一个法律机构:如果你要与某人做生意,先可到这个机构来调查这个人过去是否有骗过人的记录,如果你调查了,那么你被骗之后可以向这个机构投诉,否则,不可以投诉。这样形成一个私人法院,无需每个人都告诉别人他做了什么事,你只要告诉这个私人法院,对方骗过你,做生意时,它就会告诉你谁有信用。②如果一个商人不接受商人们自己的法庭(以道德标准为依据)的判决,就会受到所有其他商人的联合抵制,将失去未来的商业机会。这样信任就可以建立起来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