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把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作为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
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强调,“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探索开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和流域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使综合决策作到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开展重大环境政策、规划和法规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提高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效率。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及环境保护投资效益的统计与分析,进行环境资源与经济综合核算试点,深入研究和试行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强化环保工作的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地区、流域间重大环境问题,审议重大环境政策等重要事项。”
逐步开展重大环境政策、规划和法规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提高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效率。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及环境保护投资效益的统计与分析,进行环境资源与经济综合核算试点,深入研究和试行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
2.我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一些实践
如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已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建设中得到了体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融合程度不断提高。如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时,把环境保护贯穿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把减少污染作为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内容,把环保产业作为扩大内需的新兴产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1996年以来,全国关停了8.4万家污染严重、没有治理前景的企业,力度之大是空前的。
近几年来,一系列重大经济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开发以及企业发展等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如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西部大开发中的环保问题,朱镕基总理指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实施西部地区大开发的根本。为了保护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中央提出要妥善处理移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污染,保护山林,保持水土;库区企业搬迁,要与经济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决不能按原样搬迁,形成新的污染源。对“南水北调”工程,提出了“先治污,后引水”;正在建设的青藏铁路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将成为我国第一条“生态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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