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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何去何从?(8)
www.110.com 2010-07-24 15:32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加快,特别是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框架下需要加快律师事业的发展。与此相比,我国律师的数量和质量、律师工作体制、管理手段、运行机制、业务拓展等方面,都还不能充分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不断增强加快律师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感,推进律师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而言,笔者认为应该从律师、律师职业、律师制度和法学教育等几个层面出发,寻找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特色发展道路。

  1、职业化、专业化、市场化

  考究世界其他国家和两大法系律师制度的发展规律,我们可以发现,律师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需要的结果,尤其近代以来是商品或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体现和必要制度。

  而在我国,律师制度的起步很低,发展和缓慢。律师的定位很不准确、律师的社会、政治地位极不明确,律师职业的职业性质认定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和司法制度的出现,在我们国家是很年轻的,是极不成熟的理念和极不完善的制度。

  建国一直以来,在很长的时间和很大的层面,律师是一个不稳定的社会角色。在上文关于我国律师制度沿革的介绍中,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清楚的认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律师被定位为事业单位人员,是具有执行公务性质的人员。同时也没有专门的律师考试制度,缺乏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律师人员业务水平曾遭到质疑。也没有完整的律师职业,律师作为一种社会工作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是不被人们接受的。总之,律师的职业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没有或者不够,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运作和发展。「11」

  在笔者看来,新的律师法一方面继承了原律师法的规定,同时在律师职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上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离理想的目标和国际化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而要实现上述的“三化”,笔者建议:

  首先要培养律师文化,在法律一体化的驱使下,要由立法者、执政者和各界认识,尤其是媒体发挥其宣传作用,营造律师文化的绿色土壤。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快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优化外部政策环境,促进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在律师的分类和具体律师制度设立中,要与日益分工和细化的社会结构相接轨,突出律师的多样化、精英化和专业化,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进步的步伐。大力发展律师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开拓律师业务领域。律师业务覆盖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基本满足社会对律师服务多形式、多层次的需求。律师参与诉讼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律师在司法程序中的职能和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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