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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代表选举制度改革初探(2)
www.110.com 2010-07-24 15:35



  从改进介绍代表候选人开始不合时宜

  介绍候选人是代表选举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具有明显的导向性,对选举质量和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对于代表候选人“只知其名,不见其人”,信息不畅通,缺乏透明度,是长期以来代表选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改进的要点在于:第一阶段,在代表大会召开前,一是政党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要及早参加选区或选举单位的活动。二是要精心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或代表的见面,让候选人表明态度,听取群众的意见,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等,增进对候选人的了解。对那些没有特殊身份的甚至还没有被提名为候选人的要求“竞争”代表的人,也要给他们提供与选民或代表见面和宣传介绍自己的平等机会。这样的介绍本身对候选人的能力和诚意也是个考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选举的盲目性,增强了选举的透明度。第二阶段,在代表大会期间,一是政党、人民团体和联名提出候选人的代表、代表团,要向大会主席团介绍情况;二是大会主席团提交候选人名单时要向代表大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三是候选人本人要根据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向大会作简短自我介绍或者也可根据代表团的要求,到代表团进行自我介绍和对话。关于这一点,一个附加的内容在于“代表大会”不是通俗层面上的“会议”,从其重大决策意义和程序需求来说,不能列入精简“文山会海”的内容。

  让一部分代表先专职起来

  代表专职化是人大代表作为一种政治安排和国家职务确定后的必然要求。在我国,人大代表队伍相当庞大,各级人大代表总数共有300多万之多。但是,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是兼职的,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又担任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公职。代表专制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只可能让一部分代表先专职起来。一是适度减少代表人数,让人大代表“少”起来;二是减少公职人员所占份额,让人大代表“精”起来;三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与常委会工作紧密衔接,或者说先实现常委会委员的专职化,让人大代表“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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