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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社区警务的一些工作方法
www.110.com 2010-07-24 15:36

  社区警务在现阶段是一项深入民心的警务勤务方式,也是现代警务的趋势及主流。但社区工作也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很多社区民警感到工作起来难以下手,或者工作起来缺乏方式方法,值此机会,我想给大家谈谈社区警务的一些工作方法,以供大家参考。

  一、社区警务的一些常识

  首先,我们要明确社区警务的中心工作。在此我认为有必要说一说社区及社区警务的一些常识。社区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通常解释为“指在一定地理区域上活动的具有同质性的社会群体”。其含义是指以地区为范围,人们在地缘的基础上结成的相互合作的群体,用以区别在血缘的基础上结成的相互合作的群体。要保持这一特殊群体的相对稳定性,社区安全防范工作是维持这一群体存在和稳定的重要工作。由此延伸出社区警务的概念,我本人的理解,社区警务是指:警方与社区能动地互相作用,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所关注的治安问题,是警方工作将原有的反映型、被动型变为超前的预防型、主动型的思想模式和方法体系。其实质就是要求警察立足于社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实行警民合作,不断增强社区民众参与社区各项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这种理论认为抑制犯罪的关键在社区,有效的抑制犯罪必须依靠社区,警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为社区服务,发现和了解社区的犯罪和社会问题,鼓励公众参加预防犯罪工作。主张以公众为打击犯罪的主体,以社会为根治犯罪的主战场,以宣传、教育公众为警务工作的中心。社区警务是存在于警方和社区之间的一种互相作用的过程,通过警察工作与社区治安自治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控制和减少社区犯罪,搞好社区的安全防范。在我国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和民警自然成为社区安全防范的主导力量,是具体社区警务的实施者。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社区警务的中心工作就是搞好安全防范,则安全防范是我们的主业。

  二、社区警务与“博弈”理论的关系

  很多社区民警虽然知道安全防范在社区工作的重要性,但是怎么去开展缺乏方法,致使社区防范措施不到位,可防性案件不断发生。社区防范其实与霍金的“博弈”理论非常相似,我们可以用这个理论来解释社区的防范工作。根据社区警务的工作性质,我们社区工作的“博弈”对手是“潜在之敌”,则是那些欲入侵我们所管理社区的一切违法犯罪分子,所以说,我们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的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就如同与犯罪分子下一盘棋,这就是“博弈”。我们社区中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及各种先进的物防、技防措施是我们的“棋子”,如果我们充分的调动、整合了社区的各种群防群治力量,部署、落实了各种物防、技防设施,那我们就不会缺“车”少“马”,我们就能充分掌握了我们的社区资源。而违法犯罪分子的“棋子”则是他们的各种作案手段、工具、选择作案的时间等等一切因素。之后双方角力,进行较量,而且是无时不刻都存在的较量。有充足的资源给我们,如果我们不会运用或运用不当,也就是说“下棋”的方法不对,出现防范漏洞,那违法犯罪分子就抓住我们的漏洞而轻易的将我们击败,那就是说我们的社区发生了可防性的案件,我们败给了对手。我们的失败是小事,但因我们的失误,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社区群众蒙受了财产的损失,或受到了人身的伤害。我们作为一个“棋手”,必然要受倒查责任追究。我们如果连续发案,就证明我们是一个非常失败的“棋手”。但如果我们“棋高一着”,方法得当,料敌先机,那我们的社区就形成了张网以待之势,一旦有敌来犯,必敌来即擒;甚至违法犯罪分子看到我们摆下难以破解的“棋局”,感到无法下手,对我们绕道行走,在“博弈”中我们就赢了。

  三、防范与入侵的“博弈”较量

  因此,在社区“博弈”中涉及了上述一系列的方式方法的问题,也就是我们在治安控防中所做的一切工作及如何有效的进行防范的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种资源,做到各种资源能为我所用。各种资源总的来说就是我们社区中人防、物防、技防所有物质及技术的总和。现在我先谈谈资源的整合。一个成功的社区民警应该是善于整合各种社区资源,甚至是善于挖掘各种社区资源的人,从而使之形成合力。有的社区民警说我也在做这项工作呀,但是从纵深的角度来看,这些社区民警是做表面的功夫而已,如其组建的社区义务巡逻队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只是用来应付上级检查;他的门前治安三包只有形式,没有内容,形同虚设;他的治安耳目一年到头一条有价值的线索都没有提供过,只是人有我也有而已;小区存在的防范漏洞入眼后麻木不仁,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到位,根本不去想办法解决,只是发发整改通知书,至于物业单位落不落实漠不关心,致使社区形成发案居高不下、防不胜防的局面,犯罪分子来到他管理的社区如入无人之境,他也深得犯罪分子的“喜爱”,因而对他的社区频频光顾。此类民警在社区中不在少数。但也奇怪,考核时,这些民警所整理的资料洋洋大观,形式合格而且规范,还能受到表扬,所得分数也很高。可以说这些现象在我们社区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怪圈,很值得我们基层领导认真并审慎的进行检讨。问题的焦点是我们太在乎形式,对实质的社区工作虽然也想重视,但实际工作中缺乏相应的调研,因而形式脱离了实际工作。说到这里,我想谈谈西方警察的科学研究工作。西方警察部门一般不擅长作理论推导(而往往理论推导则是我国警察部门采取的主要方法),而是采取通过调查证明的方法,确认一个论点的成立,形成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这种方法比较机械,但是很科学。其理论源于实践,治学态度严谨,同时也比较务实。如果我们适当使用他人的科学方法,可能对实质的社区工作有所帮助。话说回来,有的社区民警确实有高度的责任心,想尽办法利用并挖掘社区的各种资源,为其所用,所以在社区控防与违法犯罪分子的“博弈”战中占尽了先机,能够水来土掩,兵来将挡,轻而易举的击退来犯之敌,甚至违法犯罪分子来到社区,见到其严整的社区防范阵容后“弃局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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