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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里法外的对弈——张耀曾、沈钧儒私人记录的(3)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5月23日一上午时间,张耀曾都在专心致志地阅看张志让撰写的沈钧儒案辩护辞,“费时甚久”。

  黑白两道的努力都在马不停蹄地进行。沈钧儒5月25日的家信中,依然指出“南京友人来函提及此项消息,并有谓上海方面非经过此等手续亦不肯出面担保云云,显系造谣,我等当然不信。惟更不能不怀疑当局之缺少诚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尽管沈钧儒不信这些谣言,但是对于这些谣言可能起到的破坏性作用,沈钧儒依然忧心忡忡。

  这中间,沈钧儒暂时和律师们失去了联系,在5月27日的家信中问沈谦,“张季龙律师最近通电话否,渠两三日内是否尚须来苏一行,黄任之先生大家均盼其再来一谈。”5月30日,沈钧儒又指示沈谦,“各律师处家属须分往接洽,问明十一日能否到苏出庭。镕西先生处汝须往问候,并代我致意为要。”此时,当局显然已经通知沈钧儒等6月11日开庭的消息了。

  接到这封信后的6月2日,沈谦即前往张耀曾宅,邀请张耀曾为沈钧儒出庭辩护。是日,张耀曾日记中对此简单地提及,“下午沈谦来谈,仍请赴苏为衡山辩护。余以病体难支及当局已有成见,辩亦无益,请为转达。”对于民国政坛,包括当局操纵下的司法审判,摸爬滚打多年的张耀曾几乎不抱任何希望,拒绝了为张耀曾出庭辩护的请求。人病体难支?抑或政制病体难支?后来者识之。

  这同一天,沈钧儒等在苏州监狱写信给杜月笙、钱新之二先生,“说明对于判罪送反省院之不愿及怀疑,请其另求适当办法。用意并不是专要推翻过去成议,惟深感前议之不利,思有更找妥善解决之道。”

  6月5日,沈钧儒同时给张耀曾、沈谦写信。在家信中告诉沈谦,“镕西先生近来病体如何,深盼其能到庭。兹寄去一函,即望转致为要。”在这封家信中,沈钧儒还提到关于庭审的传言,“有一庭结束之说,”即6月11日开不完的话,次日接着开庭。

  6月6日张耀曾接到了由张志让等拟订的沈钧儒案答辩状,这也是5月23日张耀曾阅读过那份答辩状修订后的定稿。张耀曾在日记中记到“上午,沈衡山案答辩状送来,稍阅,即予签字。”

  沈钧儒发给张耀曾的信6月7日才被转到——

  午后,接沈衡山来信,谓十一日开庭,请出席。但余病体如此,既不堪长时劳动,又于本案毫无准备,且本案如何办理,当局业已决定,法院仅为傀儡,无论辩论如何,均无影响。余又何必牺牲健康,作此无益之举?急作书寄衡山告以病情,请撤回委任,另委刘崧生或张季龙。“

  张耀曾在看到这封信的同时,张志让等也来苏州探视了沈钧儒,“谈极畅”。由于没有张耀曾的消息,沈钧儒等消息也等得着急,就在张耀曾收到信的6月7日,沈钧儒在家信中又催促:

  镕西先生日来体次如何?崧生、季龙互相推让,非常客气,我想还是请伯申先生先发言,伯申先生同是我信仰之朋友。镕西先生能扶病到苏一行,不须多发言,既是表示友谊与正义,即可增加我们律师方面的力量。望汝亲访张先生,为我代达此意,并与伯申先生接洽为要。“

  尽管张耀曾此时已经因为病体等等原因,不愿意为沈钧儒案做无益之举,但仍然关切此案进展,到了6月8日, “下午电话与伯申,商沈案”。这天沈钧儒也收到了张耀曾的来信,他告诉沈谦,“镕西先生倾有函来,知日来体次不舒益甚,不愿再请其劳动,已函复遵办,并快函崧生先生,请其允为兼任辩护矣。”沈钧儒除了告诉沈谦此事外,还告诉家人此时的心迹:“判罪万不甘服,决计尽量拖延,不能任令一庭结束。”此时当局也已经通知沈钧儒等人,“旁听券每人止能得两张,”沈钧儒表示“无可如何。”

6

  6月11日,“七君子”案如期在江苏省高院刑事庭开庭审讯。

  开庭前,法院发出了120张旁听证,但这远远不够,是日上午一大早就有数百人士齐集高等法院门口,这当中有李根源、张菊生、沈卫、陶家瑶等名流。法院深恐局面失控,于开庭前贴出“不予公审,禁止旁听”的布告,所有已发旁听证全部失效。在沈钧儒等人以及围观人士的压力下,院长朱树生最后允许新闻记者和被告家属进入法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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