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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的发展和前沿问题(3)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2.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我国现阶段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国家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能保障我国未来的粮食安全,推动城市化进程,推动城市和农村同步发展,拉动农村内需发展。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是导致农村和农民贫困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迫切而必要。在我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城乡有别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地区有别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强制性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保障农民最基本生活需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3.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由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多种形式并存的具体保险类型决定了制度适用的复杂性。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建立适用于全民的制度,使全体公民在生病的情况下都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当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立法带有浓厚的地方性特征,如何使千差万别的地方立法具有可协调性是制度完善的重要方面,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存异的基础上,更要注重适用上的求同。

  除了以上问题,我国卫生法律体系的完善,公民教育权的保护,公民健康权的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等也是社会法的重要理论和实践课题。

  原载于中国法学网

  刘俊海、谢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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