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制度论文 >
论调审分离之调解模式构建(2)
www.110.com 2010-07-24 13:11



  公正和效率“成了法院努力的方向,调解也成了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法,各地法院纷纷加强调解工作,有的地方还把调解率作为考核指标;另一方面错案追究制度的逐步实行,更使法官们对调解偏爱有加。也正因为如此,违背意愿的调解在现行调解制度无约束下也逐步显现出来,并极大制约调解作用的正常发挥。

  二、现行法院调审合一制度的弊端

  1、现行的调审主体合一使调解人员具有潜在的强制力。

  我国民诉法也规定调解应遵循自愿原则,但这仅是立法者的一种良好愿望,“徒法不足以行”,任何完美的制度都需要人去执行。由于我国“调审合一”模式的天然缺陷,使得自愿原则很难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法官的严格遵守。在这种模式下,法律将法官设计成兼具审判者和调解者双重身份的诉讼主体,我国的法院调解主持主体主要是案件承办审判员和合议庭,由于调解人就是案件主审人,势必会造成调解结果和审判结果的竞合。一方面,他作为调解人,要帮助当事人澄清事实,解释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疏导,钝化矛盾,消解分歧,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另一方面,他又是诉讼的指挥者和纠纷的裁判者,他可以认定或否定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支持或反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主张。这种身份上的竟合,使调解人具有潜在的强制力。

  2、现行的调审合一使调解人(主审员)具有以判压调能力

  由于调解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及地位上的优势,以合意为基础的调解常常变为法官主持引导下的强制性调解,甚至有的毫无顾忌直言:“如果你不接受的话,我还是会这样判,而且履行期限更短”。从而常常出现以判压调,主持调解的审判人与主持庭审的审判人员是一致的,调解人本身就是该案的主审人,这就使有的审判员在调解不成时,会以审判权为后盾,告知当事人如果不服从调解意见,不接受调解方案,将来的判决将对其更加不利,使案件当事人违心接受调解。这种调解方式并直接给当事人形成心理上的压力,导致调解功能的扩张和审判功能的萎缩。假如,我们把调解也视为一个审判程序,那么调审合一主体也是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中“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的规定相违背的。

  3、现行的考核制度促使主审员(调解员)具有强烈的调解愿望

  我国目前法官队伍的现状以及调解的特点更使法官对调解偏爱有加,现行的调解制度主要是采取调审结合的模式,即调解和审判可以动态转换、交互运行,法官可以随时主动地决定进入调解程序,且由同一审判人员兼作调解人和裁决者。由于调解与判决相比,调解至少可以给法官自身带来三个方面的益处:(1)、各级法院内部管理都实行目标责任制,规定了年终调解率和结案率。同时,各基层法院又担负着繁重的审判任务,大量、繁琐的民事案件,要求审判人员年审案件上百起,甚至更多。如果每个案件都要判决的话那将花费大量的时间,势必影响年终目标责任制的完成,快调、快结也就成了按期完成任务量的法宝,调解可以使法官在相同的时间内办更多的案件;(2)、虽然现行民诉法已将1982年民事诉讼中的“着重调解”删去,但不少法院仍把调解结案率作为衡量办案效率的主要依据。另一方面近几年为了防止法官滥用职权,对审判权进行有效的制约,各地法院大多实施了错案追究制度。在实施错案追究责任制后,调解处理案件风险小,以及调解也可以使法官轻易地回避法律事实是否成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等困难的问题的优越性又再显现出来,调解无疑又成为规避错案追究的一个好办法,法官为了防止上诉被改判(目前还是认定错案的主要标准),就更适用调解,扩大调解案件的范围;(3)、调解比判决收益更大,虽然调解煞费口舌,但调解一旦成功,就可以省却判决书的制作,毕竟判决是一个演绎推理的过程,需要全面地分析证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而调解书则简单得多。主审法官在面对调解的诸多优势和判决时可能产生错判的风险和压力时,特别是在一些法律依据比较含糊或不完备以及当事人双方证据势均力敌的情形下,为了规避风险,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往往会无视调解的“自愿”原则,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进行调解劝说,尽量说服当事人接受调解以达成调解协议,甚至有可能进行威胁或诱惑。只有在调解无望时才不得已采取判决方式结案。基于法官这种趋利避害的选择,再加上调解人就是主审人,在两个条件合一下造成民事审判中调解的扩张和判决的萎缩就成为不可避免现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