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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村民自治对乡镇机构改革的影响(8)
www.110.com 2010-07-24 11:26


三、村民自治对乡镇机构改革提供方向
在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现行村民自治制度是必由之选择,合宜之选择。村民自治是我国“村民委员会”制度的宗旨和目的。村民自治的目的是在保证政府对农村的行政目标和行政效率的前提下,降低行政成本,增进村民福利和权益。如何完善和优化村民自治,并使之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问题和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问题,最终还是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问题,是当今村民自治完善和优化过程中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村民自治对乡镇机构改革的影响是非常广泛的,因为村民自治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理清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问题,就必须对乡镇机构进行改革,也只有乡镇机构改革了,才能有力地促进村民自治的发展。村民自治如何对乡镇机构改革进行影响的呢?我认为以上的分析说明了村民自治为乡镇机构改革提供方向。
1、乡镇党委的民主化改革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委在乡镇制度实施上起了很大作用。当前必须扭转当前乡镇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格局,推动党内民主化和法制化。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十六大又确立了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根本方针,由此可见党中央明确的要将党的活动切实纳入法治的轨道,尊重法律和倚靠法律,以更好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我认为乡镇党委书记、村支书的产生可以采用乡镇村民党外评选加在党员中的直选,两票选举产生,使其具有广泛的民意。推进党内的民主以及执政党法法制化建设以实现改革目的。同时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制定《党政关系法》进一步规范党的领导。
在我国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是一致的。在现实生活中,人民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和组织下,才能万众一心地凝聚在一起,向着共同的目标前进。党要遵循法律,党根据人民的利益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只有经过法定程序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才能变成国家意志。因此,可以考虑让乡镇党委书记任职镇人大主席,转变党委领导方式。
2、乡镇人大的改革
乡镇人大作为乡镇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民意机构,确立乡镇人大作为当地决策的实体议决中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国《地方组织法》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但实际上乡镇人大的职能严重虚化,几成摆设。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增强人大职能,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大的领导和监督力度。在我国一切国家权力机关都受人大领导和监督,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人大的领导乏力,人大的监督形式的非经常性、非具体性和非同步性,极易导致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专断和膨胀。特别是现在乡镇由于机构的不建全,乡镇人大的领导和监督更流于形式,更容易导致行政权和审判权的专断和膨胀。因此必须规范党与人大的关系,切实提高人大权威,使得乡镇人大成为乡镇的政治中心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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