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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人权视角的政治文明解读(5)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第一,之所以认定人权是政治文明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因为特定国家的政治受该国特定的经济、文化和历史条件的制约,政治的内容和形式纷呈各异,政治发展的程度高低不一,但无论如何,人权在任何堪称“文明”的体制里都应获得尊重和保障。1789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就庄严宣布: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这部伟大的宣言更是明白昭示:对人权的无知、忽视或蔑视,是造成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因此,我们断言人权是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取向。离开尊重和保障人权利来讨论和建构所谓政治文明,无异于缘木求鱼。

  第二,之所以认定人权是政治文明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因为政治民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而人权权利主体的普通性与当代意义的民主政治主体的普遍性相融一致。民主的词源含义就是“人民的权力”或“人民的统治”。在近现代,人类历史已经超越了小国(城邦)寡民的直接民主制,政治管理的模式不管其阶级实质的分野,也不论其外在形式的差异,它总是少数人管理多数人的模式时,因而“人民的权力”或“人民的统治”不可能表现为人民直接地或实际地进行统治,而是表现为人民通过一定的授权方式,通过作为间接民主制的代表制度进行实际的统治,从而将多数人的意志转化为掌握政治管理权力的少数人的权威。在这种模式下,“人民的权力”体现在每个具体的人身上,主要表现为人权或公民权。当国家根本法宪法对此加以规定时就表现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或基本人权。而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人权构成宪法的基本原则,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宪政文化经过两百余年的积淀所形成的规律性的东西。其内因在于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最高规范,宪法一旦确认基本人权,就能够使“人民的权力”在政治过程中获得最高保障与实现,从而防止民主政治走向歧途,甚至步入反面。所以,从这个意义来看,宪法的出现、宪政的问世是政治文明从低级步入高级发展阶段的标志,作为“公民权利保障书”的宪法是政治文明的最高框架,作为以人权和人的自由为本位并限制国家权力的制度安排的宪政是政治文明的基本载体。无论你怎样理解政治文明,它的各个方面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在宪法里面找到起点,都可以而且必须通过宪政得以实现。

  第三,人权是防止公共(国家)权力滥用的有效屏障。根据古典宪政民主理论,公共权力(在现代社会,主要表现为国家和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公民们为了维护和增进自身的权利所订立的社会契约。因而人权不是公共权力的自觉赐予,相反,它是对公共权力的索取,是防止国家权力的滥施。因此,公共权力的基本职能或者说唯一的职能,就是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来维护和增进公民的权利。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是近现代宪法和宪政的真谛。宪法以基本人权为基本原则,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其根本的目的在于明确国家权力的宗旨和界限,从而有效地防止国家权力越界以确保权利。只有肯定人权,才能合理说明公共权力的来源(权力归属),才能揭示公共权力行使的目的,也才能解释政府为什么应受到人民的监督,政府官员应当成为人民的公仆等等一系列民主政治的原理。总之,公共权力以公民权利为基础、为目的,这是政治文明的公理要求和基本规律。

  第四,之所以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政治文明的基本判断标尺,是因为,任何一种判断标尺都必须是具体的、易于验证的,都应当立足于个体的体验,来源于构成集体的各个人的个别感受。[12]“人民主权”原则虽然是政治民主的本质所在,可以构成政治文明的衡量原则,但这一原则却难以成为判断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准。一方面是因为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个人被淹没在集体之中,人民主权原则过于抽象,难以实证,缺乏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政治民主在各种不同国家里都是具体的,在“人民主权”这一抽象原则中对于“人民”这一政治概念可作出不同的解释,无法用一个统一的模式去比较。而人权却不同,其一是由于尊重和保障人权构成了政治文明的基本价值蕴涵,具有公认性的特点;其二是因为人权权利主体的普遍性至少说明了权利主体数量上的可以衡量,而权利的内容又是具体的、可验证的,具有操作性强的特点,比如根据“无救济则无权利”的原则,所有有关权利的争诉都应当由司法来最终解决;其三是因为人权主体之“人”既可以指公民,也可以指非公民(如无国籍人),既可指个人,也可指人的群体(国内的集体或国际的民族集体),所以人权就构成判断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尺。还必须指出的是,仅仅只强调政治民主还不足以达至政治文明,是因为民主的核心是多数人的统治,它不回答是否保障少数人的权利,而坚持人权原则则不仅意味着保障所有人的人权,还特别要求必须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如果说“多数人的决定”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的话,那么“保护少数”则是人权原则对民主原则的必要支撑。总之,不论何种政治形态自称多么文明,我们总有一个公认的基准去衡量,这个基准当然只能是人权而不是其他。倘若一个国家连人权都保障不了,哪还谈得上什么政治文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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