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不守法的较量——政治策略与民初宪政的历史经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辛亥革命结束了清帝国260多年的统治。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纲领的中国同盟会取得了重大胜利。可是,以1913年的“二次革命”失败为标志,不但国民党陷入困境,民国亦名存实亡。从1911年10月10日起义至1913年11月4日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国内政局跌宕起伏,成败交替。痛骂袁世凯专制、反动,可以解恨但无法增加政治智慧。袁氏本来是新旧参半的人物,要回答的问题恰恰是这个清末新政的翘楚,为什么没有在各方压力下继续前进。这里蕴藏着值得认真探讨的政治经验。本文着重从国民党和孙文方面的策略失误来看其中的症结。“春秋责备贤者”,与其骂反动派,不如让有志推动中国现代化的人们得到必要的教益。

  南北议和与同盟会改组

  民国成立,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适时调整自己的奋斗目标和策略,推动历史前进,成了考验同盟会领袖们的重大课题。有的史家至今仍在指责他们“软弱”,把政权轻易地让给了袁世凯。这有失公允。政治家必须审时度势,南北议和,让权于袁世凯,是基于以下形势的无可奈何的选择:

  首先,军事力量对比十分不利于南京临时政府。袁世凯控制着训练有素的北洋六镇7万多精兵,再加上仍然忠于清帝国的禁卫军和其他新军,总兵力达14万多人。而南京临时政府方面,号称革命的各色民军很多,绝大部分是会党乃至绿林队伍改编而成。虽然人数上远多于北方,武器装备、训练、指挥和纪律等都远逊于对方。

  其次,经济力量对比悬殊,南京临时政府已到了难于支撑的边缘。双方在财政上都困难重重 ,但袁氏出任清帝国内阁总理后毕竟仍牢牢控制着东北和华北大部,中央财政的基础仍在,原有的征税系统没有打乱,军费比较充足。于是,除了维持正常运作外,袁氏还有余力一再出手 ,拿出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两白银收买清帝国的王公大臣和革命党人。与此同时,身为临时大总统的孙文,却为维持临时政府所必需的经费在国内外频频伸手求援。他在私下谈话中坦率地承认:“倘近数日内,无足够之资金以解燃眉之急,则军队恐将解散,而革命政府亦将面临瓦解之命运……之所以断然实行汉冶萍日中合办,以取得五百万元资金者为此;此次又苦心焦虑,欲以招商局为担保 ,筹措一千万元借款者,亦为此。然而,虽经种种筹划,而时光荏苒,交涉迄无结果……于军队解散、革命政府崩溃之前,作为最后之手段,唯有与袁世凯缔结和议,以防天下大乱。”[1]当时各省虽然纷纷宣布脱离清政府“独立”,但起义军 、民团等急剧增加,支出浩繁,自顾不暇,不但无力支持中央政府,反而要求拨款。再加上关税收入被列强在“中立”的名义下冻结,临时政府在经济上显然已走进了死胡同。

  另一重要原因是人心思定。“排满”是触发辛亥革命的重要因素,“驱除鞑虏”成了同盟会政纲的头一条。占国民绝大多数的汉人,既对清廷腐败不满,更恨它是“异族”统治。1912 年2月12日,隆裕太后颁发“逊位诏”,在许多人心目中,“异族”统治已经结束,其他便无关紧要了。用胡汉民的话来说是:“同盟会未尝深植其基础于民众,民众所接受者,仅三民主义中之狭义的民族主义耳。正惟‘排满’二字之口号极简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国,而弱点亦在于此。民众以为清室退位,即天下事大定……故当时民众心理,俱祝福于和议。逆之而行,乃至不易。”[2]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选择和谈与让权于袁世凯都算不上是什么了不得的错误。

  问题倒在于有几千年专制传统的古老国家宣布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以后,一个政治组织及其领袖究竟应该怎样选择自己的行动方向?这一方面的任何重大决定对历史的发展都有难于磨灭的影响。孙文曾一再责备人们不听他的话而招致民国初年的大失败。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同盟会本来是个松散的革命联盟,有多个派系。辛亥革命后,它迅速分化。以留在同盟会旗下活动的政治领袖来说,主要有两个趋向。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