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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法治实践的参与权利与责任(10)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理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还可以通过一些地方人大的做法和经验来加以认识。例如: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大以“一法”实施、“两化”建设和全民普法为重点,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了全区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深入发展。所谓“一法”,即经过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是发展农村社会主义民主,促进村民自治的重要法律保障。该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组织专门力量对这部法律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期间,深入到全区4个街道所属30多个村,与200多名街村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进行了座谈,面对面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映,较全面地掌握了依法选举、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落实情况。随后,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听取审议了该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汇报,就个别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村级自治组织不健全、农村家族和宗派观念严重等现实问题,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搞好对街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建立和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把民主管理、依法治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这部法律中经过实践证明还不够明确、不够完善的地方,区人大常委会还通过该区的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省民政厅予以采纳并作了答复,而且山东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办法也已出台。所谓“两化”,即在农村大力推行民主化、法制化管理,这是促进农村依法治理的重要途径。由于一些地方农村个别干部办事不透明,作风简单粗暴,导致干群关系激化,影响了改革、发展和稳定。针对这种情况,该区人大常委会在农村大力推行民主化、法制化管理,专门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开展农村“两化”管理情况的汇报,就这项工作中存在的整体进展不平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部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并督促狠抓落实。该区政府及农业、经济管理等部门在全区64个村全面推行这项工作,将每月8日作为定期公开日,组织区五大班子领导进行检查验收。通过这项工作,有效化解了农村多年积累的矛盾,真正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搞好全民普法工作,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的社会基础。基于这一认识,奎文区人大常委会在“三五”普法期间,积极参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作出决议和组织调查、视察、评议等方式,加大了对农村普法工作的监督。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在农村探索出“普法一条街”的新途径,即在每个村的显要街道开辟普法专栏,定期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上墙,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现在全区已经在64个村建成“普法一条街”80多条,对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9]

  (三)行政机关在依法治理中的地位和职责

  行政机关是推进依法治理的一支主力军,同时也是依法规范公共权力的重点对象。因此,需要通过行政法律制度创新来实现行政管理领域依法治理的目标。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看,特别需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行政民主。首先应当坚持实行政府法定工作会议公开制度,对根据政府组织法例行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都实行公开开会制度;其次应当实行政府公告制度,政府机关所有对外文件和公告实行统一审核、统一发布,各部门不再自行颁发红头文件;再次应当建立行政会谈制度,政府机关各处室都应接受行政相对人的询问,及时提供市民所需要的行政信息,帮助行政相对人排忧解难;还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政府主动公开和应行政相对人要求而提供信息,为此应制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并尽快制定政府信息披露(情报公开)法,明确界定并减少保密的范围。

  政府机关的职能分工决定了司法行政机关对于依法治理负有重大责任。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近年来各地的实践证明,依法治理工作要有新进展,重点是抓好基层、地方和行业的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农村和街道社区为重点,着重抓好依法治村、依法治理社区。特别是在广大农村,要广泛推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活动。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同志近期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现实任务时曾强调指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也是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为基层党委、人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服务,为基层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要进一步开阔工作思路,拓宽工作领域,进一步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跃起来,整合起来,规范起来。他特别强调:一是要研究发展和完善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制度。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首先要转变观念,树立大调解意识,发挥我国人民调解的好传统,借鉴国外的一些有益做法,既要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又要降低调解社会矛盾的成本;其次,要提升调解队伍的层次,把具有法律知识及其它专业知识、品行良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同志特别是一些专家吸纳进来;再次,要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相衔接奠定更好的工作基础。二是要研究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社会发展呼唤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也要适应社会发展。司法行政部门在社区工作中有着多方面的任务和责任,其职能要向社区延伸。在大中城市城区的法律服务所必须依托街道社区,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法律服务。与此同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都要进入社区,使社区形成良好的依法办事机制,使社区组织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推动社区事业的发展,社区居民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研究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安置帮教是预防重新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增强基层社会控制力、建立基层长效安全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有利措施,坚持不懈地抓下去。[10]党的十六大将这方面工作明确定位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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