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王青林,人权启蒙与科学主义重建——晚近十年宪法学研究的几点哲学思考[J],吉林:当代法学,2004(3)。
[2] 如伟大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认为宪法原来就是公民的生活规范,宪法是公民的生活方式。在他看来,全人类的目的显然都在于优良的生活或者幸福、快乐;无论对个人还是对集体而言,人生的终极目的都相同,而最优良的个人目的也就是最优良的宪法目的。转引自周叶中,宪法的生命在于融入公民生活[N],光明日报, 2005年4月1日。
[3]梁启超,人生观与科学[N],晨报,1923年5月29日。
[4](美)赫舍尔,人是谁[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页。
[5]王青林,人权启蒙与科学主义重建——晚近十年宪法学研究的几点哲学思考[J],吉林:当代法学,2004(3)。
[6]《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6卷,第761页。
[7]转引自沈恒炎、燕宏远,国外学者论人和人道主义[M],第1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758、785页。
[8]Lamos.C: The Philosophy of Humanism, New York, Trederick Ungar Press, 1982, p.11.
[9]杨寿堪、李建会,现代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及其走向[J],《学术月刊》,2001年(11)。
[10]《西方哲学原著选读》[M]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版,第54页。
[11]韩瑞常,西方人本主义散论[J],北京:史学理论研究,1995(1)。
[12]同上。
[13]包国祥,人本主义哲学思潮的历史轨迹[J],内蒙古:内蒙古民族师院学报(哲社版)1998(4)。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
[15]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M]下卷,王炳文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7页。
[16]周其明,人权入宪和人权保障[J],转引自中国公法网,2005年3月30日访问。
[17]《阿奎那政治著作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版,第156页。
[18](荷)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版,第214-215页。
[19](英)霍布斯,《利维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9页。
[20](英)洛克,政府论(下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版,第5页。
[21](英)边沁,政府片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版,第105页。
[22]转引自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版,第195页。
[23](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6-149页。
[24]《潘恩选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版,第145页。
[25]《独立宣言》,摘自《外国法制史资料选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440-441页。
[26](英)霍布斯,利维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版,91页。
[27](日)宫泽俊义,《宪法》[M]第II卷,日本:有斐阁1974年版,第78-79页。
[28]赵凯荣,马克思论法的人文主义哲学基础[J],成都: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5)。
[29]李步云主编,宪法学比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页。
[30]John A·Hawgood,现代宪法新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印行,第135页。
[31]陈泉生、张梓太,宪法与行政法的生态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81页。
[32]许崇德,宪法与民主政治[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4年版,第2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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