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下的中国行政法制变革(3)
www.110.com 2010-07-26 10:55
(6)完善国内行政救济制度,包括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使国内行政救济制度能充分发挥其功能,尽可能避免启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从而减少政府间的国际纠纷。在国内行政救济制度方面特别是行政诉讼制度方面,离WTO协定对中国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突出地表现在:没有相应的司法保障机制来保证WTO协定和国内法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实施,没有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其他措施进行司法审查的机制。因而,国内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及变革也就显得十分迫切。在行政诉讼制度方面,为履行WTO协定及“议定书”的协议、“报告书”的承诺,中国应建立独立的行政诉讼体制,以便有专门的法院对有关贸易的国内法及措施进行统一审查,同时扩大受案范围,改变现行的诉讼审查原则、完善行政诉讼程序,建立司法判决的公布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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