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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至上、制度设计及其运作(之一)——行政(9)
www.110.com 2010-07-26 11:10

  管理模式过分信赖国家权力积极作用的制度设计倾向,虽然向社会成员提供了普遍、平等地享受社会资源与财富的机会与权利,但是,也具有不可克服的弊病与大硬伤。首先是计划经济所具有的一切流弊也同样地反映到相应的法律制度中。最主要的是人们由于缺乏自主性而丧失积极性,造成权力运行缓慢甚至停滞,约翰·密尔曾经预言国家权力无限增长的后果:“它(国家)不惜牺牲一切而求得机器的完善,由于它以求机器较易使用而宁愿撤去机器的基本动力,结果将使它一无所用。”(注:[英]约翰·密尔:《论自由》,许宝@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25页。)从现行制度中不可能获利的社会成员,会降低对制度的信任程度,使制度的推行阻碍重重,在违背制度可以获取暴利的情况下,铤而走险的人可能增多。其次,管理模式最大的失误在于:在它为社会成员提供了最起码的行为标准的时候,却没有对那些授权代表国家和政府行事的人们进行理性的设想。布坎南批评19世纪和20世纪的政治—法律—社会哲学的主要不足在于没有构造政府的行为。公共机构除了不言而喻被当作“贤人”之外,几乎没有加以构造。这些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具有抉择权的人没有在概念上被构造为其行为目的是在追求个人利益,同时却在以“一般利益”为基础的职能作用中被构造为是正当的或合法的。(注:[美]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80年代的政治经济学》,平新乔、莫扶民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版,第55—56页。)将这种批评用来针对管理模式的制度设计应当也是相当中肯的。在管理模式的制度设计中,人们往往想当然地看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作用,不仅认为他们大公无私、而且认为他们能够理性地行为,因此,他们被赋予了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却没有对权力行使设置相应的制约与监督机制。在这种缺乏可预知的法律架构和政府行为模式的行政法律制度中,政府行为既可能引导社会发展、为公众谋求福利,也可能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获取私利创造条件,或者在运用规则时,出现主观臆断、任意专横的现象。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及市场经济过渡,管理模式的法律制度安排也逐步为一系列的变革所打破,人们越来越致力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设计。

  (五)对管理模式的超越

  当中国由传统的、国家权力主导的计划经济向发挥市场作用的市场经济过渡的时候,社会现实强烈地需求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当然,这一套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处理国家与公民关系的公法体系(主要为宪法与行政法),还包括界定人们在市场(私域)中权利义务、比公法更繁复精致的私法体系。但毫无疑问,前者的地位是根本性和决定性的,因为只有通过公法来界定公共生活领域,才能将更为广阔的社会领域留给每个社会成员依凭自己的力量去主动和积极地进取发展。

  目前,人们正在通过改进与完善原有的宪政尤其是行政法律制度来重塑行政机关在经济制度中的地位。由于人们不仅已经从完全肯定和依赖国家对经济调控作用的极端意识中摆脱出来,而且也从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汲取到应扬弃片面控权的经验。因此,既保持行政机关发挥人们所期望的能动作用、又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设置将其活动控制在相应的范围内,使行政机关不至于溢出法律规定的边界,却侵犯应由社会成员个体自己进行决策的事项成为重新审慎定位政府的核心思想和原则。

  最艰难的第一步,即国家权力从整个社会领域中逐步退出至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已经迈出了。几次的宪法修正案如承认私营经济的地位、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以基本法的形式为整个法律制度的变革提供了依据和指定了大体的方向,但有关国家与公民关系的制度变迁最多的途径还是通过制定一系列行政性法规、规章,建立起一系列的制度,促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实现政企分离,推进政府的机构改革,有的放矢地对国家权力的行使方式、行使内容和行使后欲达致的目标进行整合。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政府的职能被大体地界定为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等进行宏观调控;提供公共物品;管理和监督市场,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秩序;指导收入政策、调节收入分配等等。于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出现了一道若隐若现的分界线,虽然这条分界线没有将国家与政府的行为限定在一个相当精密的范围内,(注:在现代西方国家,由于福利制度的推行,这条界限也变得不那么明显。但即使在控权模式盛行时期,这条界限也是相对的,扶穷济贫一直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任务,尽管在当初这是一项无足轻重的、点缀性的工作。)但它却使政府与社会成员同时得到了解脱:政府不再陷入过于琐碎具体的管理事务而不能自拔,它可以站在一个能够高瞻远瞩的地方深谋远虑地构划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公民个体也获得了自我发展的自主性,在行使权利、决定公众社会事务的时候,他们不再随波逐流,而是捍卫自身利益,对公共决策施加一份平等的影响力,公民的公域与私域被既被相互分离又得以相互促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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