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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正 文]

  在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中,创新(Innovation)和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话题格外引起学者们和宏观管理的决策者们的关注。那么什么是创新?其内涵和外延是怎样的,创新和知识产权二者之间存在着什么样关系?

  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桥梁,通过对创新者提供知识产权保护进而促进中国的现代化。(注:刘春田在“创新:知识产权和中国现代化论坛”的讲话,中国人民大学和飞利浦公司主办,2005年6月。)该论述将创新和知识产权设定为二者,即创新设定为前提,知识产权制度设定为保护创新进而促进创新、鼓励创新的制度手段。在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关系中,创新是形成知识产权作为权利存在的重要基础,应运而生的知识产权制度又反过来成为鼓励创新的重要保障。也有学者认为:创新的概念是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认为创新本身指引入或者产生某种新事物,并且造成变化。同时认为创新分为三种类型: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注:成思危:“经济大讲堂”,http: //news. xinhuanet. com/fortune/2005-10/13/content_3613140_2. htm,2005年10月13日。)在其论述中,知识产权是包含在制度创新里面的,知识产权为制度创新的一部分。在这里,创新为宏观概念或上位概念,而知识产权在其演进的过程中被吸收。事实上,本文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对创新概念切入的角度不同,比如对其从微观和宏观角度的思考。决策者们更进一步认为: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关键是要加强和不断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注:江泽民在国务院全国技术创新大会上的讲话,1999年。),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注:温家宝视察海尔、海信、青岛啤酒等大型企业集团时的讲话,2004 年6月。)。这些表述说明决策者们将创新作为一个内核,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分属于创新的不同环节。追求这个内核,实际是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的探寻,或是探寻促进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内生力并追求今后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决策者们的话题已远在法学研究之上。

  在众多的学说面前,本文仅尝试性地对创新的发展脉络以及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关系进行描述并论述创新的最初发展环节:小传统知识的存在以及社会对小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忽略。

  一、创新概念动态过程的尝试性描述

  提到创新,人们习惯于将技术和创新连结在一起。事实上技术创新只是创新概念所涵盖的层面之一。对于创新的概念讨论,往往是不同的词语和创新的连结,比如思想创新、科学创新等等。学者们也从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等视角明确了多种创新的定义,比如有学者从社会学角度认为,创新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劳动实践中取得的那些对人类社会进步及人的发展具有长远而巨大的促进与加速作用的一类杰出成果。创新在本体上是一个系统的发展与结构的优化过程。(注:陈玉和: “创新的概念、创新的发生与创新教育模式”,载《煤炭高等教育》2001年3月,第69页。)创新在经济学上的含义,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因此经济发展的“创新理论”就是指不断地实现这种新组合的经济发展过程。(注:林晶:“创新概念进入科学哲学论域的认识论意义”,载《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这些概括有其意义,但是我们仍然试图将创新和其前缀分开,从创新的本义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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