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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化(4)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3 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化

  知识产权的交易是伴随着知识商品的交易进行的,知识形态的商品与普通实物商品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信息特征。在工业社会时代,主导产业是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在信息社会时代,主导产业是以知识为核心的信息产业。信息业已逐步从第三产业或服务业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第四产业。知识生产或者说信息生产的特点是智力投入比重大,知识生产主要靠智力活动,其产出是信息形式的智力成果。目前,发达国家从事信息产业有人员已超过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而且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构成中,信息产业的贡献也已超过其他产业。美国信息专家马克 波拉特博士的研究表明,美国1967年信息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就占了约46%,占收入的53%以上;到70年代,2000万个新工作岗位中,只有5%属于制造业,大约90%属于信息、知识和服务性工作;进入90年代,美国信息经济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

  知识产权的交易依赖于信息市场,狭义的信息市场是指信息商品的交易场所;广义的信息市场是指信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它包括咨询市场和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的存在是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化的前提。建立面向市场经济的科技新体制,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便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市场。通过信息市场来调节知识的生产并将知识(信息)生产与社会物质生产连接起来。在这里,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对知识产权的交易起着重要作用。

  3 1 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功能

  (1)供求机制就是调节信息市场的知识产品的供给与需求矛盾,使之趋于相互平衡的市场机制。供求机制最主要的功能是及时地、灵敏地反映知识生产的内在矛盾,为知识生产者和知识消费者的活动提供信号,指示方向,并通过其他市场机制的交互作用来实现社会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前面所分析的二元市场结构之平衡,便是由供求机制来进行调节的。但信息市场这种调节机制较之实物商品市场的供求调节机制困难得多,其原因在于信息商品的需求状况要通过实物商品的供给与需求,或者说实物商品的生产与消费的状况的折射间接反映出来。因而欲使信息市场供求机制充分发挥其功能,便要使知识商品生产与实物商品生产紧密结合起来。

  (2)价格机制就是通过价格的涨落来调节商品的需求量与供给量,指导知识商品生产与消费的运行机制。当知识商品的供给大于需求量,价格便下跌,知识商品供给量便减少,知识商品需求量便增加,由此反复运动达到需求与供给的平衡。在信息市场,以信息形式存在的知识商品的价格比较复杂,而且,知识商品的价格与价值之间背离性很大。由于在知识产权交易中的技术商品是以发明者的个别劳动量所决定的,知识商品的价格因素除了知识生产者在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所消耗的体力、脑力和物质资料外,还与新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高额利润有关。而知识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实现情况往往与买方的技术吸收能力、市场开发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关。另外,如果对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和对专有技术控制弱,使得先进技术易被复制,那么技术商品的价格也会大大低于它的价值量。  (3)竞争机制是指在科技成果商品化条件下,反映知识商品的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为利益趋动而产生的行为特征和相互关系。它起着对于刺激知识生产和实现知识资源的有效配置提供动力的功能。在知识商品交易的信息市场上,一般存在着三种竞争机制。第一种是知识商品生产者在买方市场上的相互竞争。由于知识商品的供过于求,促使知识生产者一方面生产出更适用于买方的知识商品,吸引买方更多地采用科技成果,另一方面降低知识商品的价格,推动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的转化。第二种是知识商品消费者在卖方市场上的相互竞争。由于卖方为主导地位的知识商品供不应求,买方之间为争夺有限资源展开竞争,竞争结果促使知识商品价格上扬,刺激知识生产,增加对科学技术研究的投入,从而增加科技研究的产出。第三种是二元市场结构动态平衡时知识商品生产者与知识商品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知识商品生产者中力图提高知识商品价格,知识商品消费者企图降低知识商品价格;同时,知识商品的买方与出低价的卖方相互吸引,知识商品的卖方对出高价的买方相吸引。竞争的结果是进一步扩大了知识生产和知识商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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