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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化(5)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3 2 信息市场的培育和完善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交易一般是在信息市场进行的。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必须充分发挥信息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功能。同时,就信息市场培育和完善而言,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

  (1)建立知识产权交易的中介组织  由于知识产权转让双方属于不同的利益群体,中介机构的任务便是以生产为中心的长入的具体组织者。一方面,中介机构为知识产权所有者寻找最需要某项科技成果的企业;另一方面,中介机构又为企业提供能产生最大市场经济利益的科技成果,这就是中介机构的咨询功能。同时,中介机构还应具有担保功能并能及时回收对科技研究的投入所消耗的成本。监督职能是监督转让双方履行转让协议或合同,特别是监督技术转让方对技术接受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能否及时实行,一旦出现违约现象和争议,中介机构能及时进行调解。在目前,我国经济技术比较落后和法制不完善、法制观念淡薄的情况下,特别需要这种中介机构。当前实际中的知识产权交易中介,往往只具有咨询与设计服务的功能,而不具备担保与监督的功能,这可能是影响科技成果转让的一个重要因素。

  (2)建立科技成果的检索―――评价―――推广机制  由于科学技术知识具有累积的传统,在知识信息量呈指数增长的信息化时代,知识产品的消费者和经营者面临着如何迅速获取对生产有用的有效信息的实际问题。当科技成果的转让涉及到知识产权时,买方除需要了解技术成果的先进性、成熟性、适用性和经济性之外,还需了解技术专利的时效性、地域性以及保护情况。特别涉及国际间技术贸易时,对国外科技成果信息的检索更具有实际意义。这就需要结合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战略来建立与国际互联网相联的计算机检索系统,这个系统不单纯是信息检索,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评价功能。对科技成果的适用领域、工业应用前景,要有专家评价。为了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还需要有强有力的推广手段。除了某些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如某些能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等应由政府强制推广外,大部分技术成果应由技术市场来组织实施推广。目前,我国技术市场主要采取:科技信息交流会、技术交易会、通讯式技术网络、技术开发中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技术成果拍卖会、技术难题招标会等形式。从实践来看,目前我国大量科研成果未能普及应用,技术浪费现象十分严重。为了解决科技成果的应用问题,一方面要探讨技术市场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另一方面也要从知识产权的转让和保护着手建立科技成果推广机制,促进技术商品的流通。

  (3)建立规范的技术市场管理机制  在科技成果商品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交易,通常是在技术市场中进行的。技术市场的行政管理是指政府管理机构通过制定各种技术商品交易的政策、法律、条例和规定作为市场规范,对技术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的活动。我国目前在技术商品交易中大部分是使用权的交易活动,而所有权的交易不多。技术市场的经营管理规范主要是针对一般意义上的科技成果交易,对于涉及知识产权交易的管理显得比较弱。随着工业产权保护的深化,技术市场如何管理产权交易便是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建立与中国专利文献服务中心联网的专利文献检索网络。专利文献既是技术资料又是法律文件,它比其他技术资料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在常设式和通讯式的技术市场应包含专利检索内容。其次,应造就一支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由于知识产权交易涉及科技、经济和法律诸方面的复杂因素,技术市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广博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知识,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再次,应加强对知识产权有关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知识产权交易的双方由于受各自的局限性的影响,对交易协议或合同的执行有可能出现磨擦,因此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调节各方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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