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地产动态 >
22万元公款购房因请示过领导判无罪
www.110.com 2010-07-06 16:36

 

 

  原怀柔商委主任陈某,被控利用公款购买商品房,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对其提起控诉。记者昨天获悉,怀柔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陈某的行为请示过领导并得到过批准为由,判决陈某无罪。

  怀柔检察院指控,1999年12月至2000年9月间,陈某利用其担任怀柔县商贸工委书记、商委主任的职务便利,用怀柔县商委及其下属单位公款,为自己购买超标住房一套及车库一间,涉案共计22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怀柔一位副局级领导证实,陈某曾请政府给他解决住房问题。该领导在担任商委主任时,商委曾开会,议题就是给陈某购买新房,正好也解决商委其他同志的住房。但后来因为商委没钱了,没给他买。之后有领导商定了解决办法,房子可由商委解决,钱可从下属公司欠商委的钱中解决,陈某把原住房的房产证交商委抵押。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