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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要用些“手腕”
www.110.com 2010-07-06 16:36

  新安晚报近日围绕小区的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了读者的普遍关注。而针对近日小区停车、居民楼改建以及物业费收费等相关热点问题,建设主管部门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条例有待更完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人士表示,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上周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还没有最终通过审议,但可以看出,一些焦点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

  在现行条例中,第四十三条物业使用中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外貌,影响他人生活、工作或市容环境。但是如果一些打擦边球的行为,比如将住宅楼改为没有油烟、没有噪音的经营性用房是否该禁止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此次提交审议讨论的修订草案中,虽然代表们对于部分条款的意见分歧比较大,但是随着条例的逐步完善,目前尚存争议的一些问题也会得到妥善解决。

  要讲策略

  对于现在不少业主因为不满小区物业而采取拒交物业费的做法,部分业内人士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从物业管理法律来看,业主应按照合同给付物管费。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业主在提供相关证据后可拒绝缴纳部分物业费,必要时也可以诉诸法律。

  现实情况中也有部分小区因为得不到居委会、开发商的配合,业委会很难成立,但可先选举居民自己的居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有10个业主联合提出罢免现任居委会,就可以重选。在此基础上,成立业委会就比较容易。

  如果您居住的小区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或者您对于物业方面有疑问或建议,也可以发送到wuj@xawb.cn,新安晚报会对这些问题进行持续的关注,并适时选择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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