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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公司敲开"阿里巴巴"之门
www.110.com 2010-07-06 16:36

  随着日前广州知名烂尾楼新中国大厦因业主反对而被暂停拍卖,全国首家公司“广州市鋆悦经营管理公司”浮出水面,这是新中国大厦中600名签了返租合同的业主在2002年成立维权机构无门的时候想到的一条变通之路,随后该公司负责起业主的联络和集体投诉以及委托经营等业务。

  记者随后了解发现,在2006年,北京也有烂尾楼业主成立了业主维权公司进行维权,并且催生了以为业主维权为主要业务的经营性维权公司。知名法律界人士认为,业主通过成立维权公司是“目前可行的最好的维权方式”。不过也有业界人士认为,目前国内成立业主维权公司的并不多,其运行方式能否普及仍需多进行实践。

  事件回顾:新中国大厦成立首个维权公司

  据新中国大厦业主代表林先生(化名)介绍,在1999年开发商违约不再支付返租租金的时候,业主们开始分头维权,有的到各个部门反映情况,有的则向法院起诉,但是基本都没有什么成效。后来业主们觉得还是要联系起来, “人多力量大”。经过长达三年左右的时间,业主们才建立了联系。业主们建立联系后,却发现无法成立维权机构。最初业主们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牵头维权,但是由于整栋大厦的大部分未售部分还是属于发展商,小业主们所占的面积没有超过2/3,成立不了业委会。业主们还想到通过成立社会团体来进行维权,但是也没有获得民政部门的同意。

  最后,业主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成立“广州市鋆悦经营管理公司”,600名业主参与,以维权为唯一任务,代表全体返租业主进行集体诉讼和维权。而为了让闲置的商铺有所收益弥补损失,所有业主还签了委托书,让经营管理公司统一把商铺转租给另外一家经营公司。公司有5名员工,3名全职,两名兼职,一年经营成本大约10万元。而这些经营管理费用由所有业主共同分摊。

  而维权公司的集体维权的威力开始初步显示,在新中国大厦即将被拍卖时,业主维权公司代表600名业主进行了多方申诉,并且得到法院的回应暂停拍卖,虽然维权的路还很长,但是毕竟走出了成功的第一步,而业主代表林先生也认为,成立业主维权公司进行维权的方式值得其他业主“借鉴”。

  演变:各地业主维权公司开始浮出水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继新中国大厦之后,国内也有见业主通过成立业主维权公司进行维权的报道。其中影响力较大的是北京有“京城第一烂尾楼”东华金座的76名业主在2005年通过成立北京东华金座咨询服务中心,以公司组织形式来进行业主维权。由中心作为法人代表,将两任开发商告上法庭,并打赢了官司。2007 年,东华金座全面复工。据报道,这是北京市首例通过业主依法自助维权使烂尾楼重生的工程。而维权成功的北京东华金座咨询服务中心也开始小有名气,并且有其他烂尾楼业主开始寻求东华金座咨询服务中心的帮助,通过付费的方式委托维权。

  而在上海和广州,也开始出现了维权代理公司,维权的业务范围不仅仅包括房地产,还包括其他类型的维权,业主维权有走向市场化的趋势。

  ■ 业主反应

  只要费用不高就赞成

  成立业主维权公司,维权无门的业主对此意见如何。记者采访多名业主,其中不少业主表示赞成通过成立业主维权公司的方式进行维权,认为只要维权费用不要太高,还是愿意加入维权公司进行维权。但是也有业主表示,成立业主维权公司也需要有威信的业主来牵头,直接交给外面的维权公司也同样不放心。

  天河区一楼盘因为物管公司把会所和车位都对外营业,同时小区也增设了不少广告牌,但是小区物管却一直叫喊亏损。业主们想维权却因为没有成立业委会而不了了之。该小区业主黄先生表示,如果能够成立业主维权公司对物管进行监督或者更换物管,“只要缴费不要超过1个月的物管费,我都愿意参加”。

  而海珠区一楼盘因为发展商延迟了一年多都没有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其业主多次到规划、国土部门投诉都没有得到解决。该小区业主林先生也表示如果有人牵头成立公司维权起诉发展商,让发展商办理房产证并且按合同赔偿违约金,他都愿意参加,“拿出一半的赔偿款也可以”。

  不过这些业主均表示,成立业主维权公司要由小区里有威信的业主牵头,这样才能够保证其尽心尽力,如果直接交给外面的维权公司,“别人纯粹做生意,也不一定能够尽力,还有可能被发展商收买,也不放心”。

  ■可行性

  业主维权公司三大优点

  一般来讲,业主维权的主要方式是个人维权、集体诉讼或者通过成立业委会维权,新出现的业主维权公司是不是维权的捷径?法律界人士以及业内专家认为,业主通过业主成立维权公司进行维权,能够把维权工作化繁为简,由专人负责维权。同时还可以化解业委会成立的限制,更重要的是,通过成立维权公司可以取得法人资格,避免业委会的目前无明确法人地位的尴尬。知名律师秦兵评价业主通过成立维权公司进行维权,是“目前可行的最好的方式”。

  1、避免每个业主都付出大量重复的维权工作

  新中国大厦业主代表林先生认为,成立业主维权公司的好处是通过公司化的运作,把每个业主从工作量庞大并且繁琐的维权工作中解放出来,通过专人专责,更能够做好维权工作“现在各个楼盘积极维权的人都是一些退休的有空闲时间的老人家,年轻人很多都要工作上班,没有时间来做这个事情。但是毕竟老人家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通过成立业主维权公司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总体费用也不高,相比维权成果来讲,很多人还是愿意支付维权公司的日常经营费用的。并且相对集体诉讼来讲,成立业主维权公司有更多的业主加入,也就摊低了请律师以及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

  2、可以化解多无业委会维权的难题

  不少业主遇到问题时,首先就想到成立业委会进行维权,但是由于目前法规的限制,成立业委会普遍存在诸多难题,导致多数小区的业委会普遍难产。据了解,目前广州1000多个楼盘中,大约只有10%已经成立了业委会。

  此前,《条例》等法规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才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大会的召开,还必须有2/3的业主参加才有效。新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把成立业委会的限制条件明显降低,要求“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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