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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新政倒逼经济结构调整
www.110.com 2010-08-06 17:40

  2010年1月7日,国务院下发(201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纵观“十一条”,主要从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等五个方面作出要求,内容和措施不能说不得力,但面对年后炙手可热的国内房地产市场,“通知要求”仍旧稍显温和,调控作用乏力。年后全国大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如同为“十一条”喝彩,各地房价“涨”声一片,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过快的房价上涨势头让期待年后实现新居梦的自住性购房人傻眼。“房价”也一直成为自年初至今最热门的新闻词汇。对此,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下发(2010)10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与4号通知相比,这次通知分“十条”,主要从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的职责、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五个方面作出要求。可以说,10号通知的五个方面和4号通知的五个方面基本相同,但不同的是,10号文件剑指“房价过快上涨”,意在达到“遏制”的目的。文件最突出的着力点体现在抑制投机炒房等不合理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给、明确和强化部门及地方政府责任三方面。特别是“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成为炒房和投机性们难以逾越的政策障碍。

  10号文件的下发至今已“满月”,文件所起到的市场反映被公认为是房地产相关政策出台以来至今效果最为明显和突出的一次。首先是股市先受“刺激”。自4月17日房地产“国十条”调控政策出台以来,受地产板块和金融板块下行的影响,A股持续下跌,一个月来沪市跌幅达20%,当然这其中也夹杂有欧美外围股市不景气的负面影响。其次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完全竞争的市场是资源配置有效的市场类型,但市场机制也会失灵,正是基于房地产市场的竞争失灵,政府才出台了相关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随着房地产新政的出台,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不小的震动。大部分短期投机者和个人炒房者在政策和资金的双重压力挤压下,不得不纷纷撤退另谋新路。市场小规模不得不加快销售速度,盘活存量资金,因此“优惠房”、“打折房”开始重现市场。对于实力雄厚的开发商,习惯了以往“挠痒”式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仍旧保持着“悠然自得”的姿态,即使有所谓的“折扣”也被当成是虚张声势以夺取噱头和媒体关注,大户们各自或抱团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坚守着新一轮的博弈,这其中既是代表市场跟政府的博弈,更是代表开发商跟购房人的博弈。尽管如此,一线大城市的房价由于长久的持续走高,出现了逐步下跌的态势,但这种局部和缓慢的下行远远比不上年初以来房价跨越式攀升的涨幅,市场自住性购房人开始选择持币观望。由此,新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开始下降,市场买卖双方进入僵持期,随着住房供给量的增加,市场需求量得到抑制,供求矛盾缓解,房价有望向合理水平稳步回落。由于本次新政对市场经济的影响之大和股票、房地产及相关市场的反应之快前所未有,因此,市场上出现了“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的声音。毫无疑问,“绑架论”过于偏颇,但从房地产增加值占GDP增长的比重、从房地产税收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从房地产信贷对银行资产增值的贡献度、从房地产对上下游产业链的拉动能力等方面而言,我国的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总体而言,影响和关联作用越来越重。但是,今年是过度到“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从今年的世界地球日主题“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也可以看出,今年更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机遇期,更是继续奠定和巩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基的关键之年,在经济危机的影响逐步缓解、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为代表的经济增长方式面临转型、民生改善与和谐社会需要进一步深化的大背景下,地产调控不能再投鼠忌器。相反,房地产新政将倒逼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保证房地产新政的可持续性有望加快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房地产新政将从局部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发展不平衡现象日益明显。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十分成熟,基本可以与美欧国际性大都市媲美。由于城市化发展水平十分成熟,土地在一线城市成为高度稀缺资源,特别是政府储备等存量日趋紧张,土地供大于求的紧张局面催生了“地王”的频繁更替和“易位”。因此,拆旧建新成为地产商向政府拿地的捷径,房屋征拆也日益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与一线城市相比,二线省会城市的城市化水平也日趋成熟,城市化人口的快速膨胀和住房需求的增加,加之财富的集中和投资型购房需求,二线城市的房价也被快速推高。受地价、征拆成本、建材成本的上涨,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一线城市和二线高房价城市成为实力雄厚的地产商们开展寡头竞争的领地。一些中小地产商不得不退居地县城市,另一方面,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这些中小地产商“强身健体”的最佳领地。与此同时,规模地产商也早将触角升向地县等中小城市及中西部偏远城市,开始了各自的“攻城掠地”。如2010年1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拟将推进海南旅游岛建设,最近中央又批准新疆喀什设立经济特区,政策性的鼓励也将促进地产商的投资区域性转向。房地产新政的实施将促使一线城市及二线高房价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市场加快调整,中小城市的自住性购房需求和欲望将替代高房价城市的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成为地产商们角逐的商机。随着中小市场的迅速发展,城市的配套设施将得到改善,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区域发展和区域经济结构有望逐步调整。

  房地产新政将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不可否认,房地产是一个关联度极高的产业。无论是从前向相关的沙石、水泥、钢铁等行业,还是从后向相关的玻璃、门窗、陶瓷、家具家电等行业,房地产产业都将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地产调控政策从其产业关联度上来说更是一次产业调整政策。房地产行业虽然具有高度产业关联性,但其传导和关联效应难以在短期内反映。由当前市场行情来看,反映最快的是上游产业。钢铁行业首当其冲,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产钢5.6亿吨,其中36.1%流向了房屋工程行业。2010年,一路上升的钢价开始掉头向下,到4月底主要钢材价格跌幅达数百元,钢铁股也节节下跌,这主要是源于地产新政后对房地产钢铁用量需求的悲观。其次是水泥行业,事实上,水泥行业一直存在产能过剩。行业相关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水泥产量19898万吨,同比增长26.5%,同比增速加快9.5个百分点。但由于短时间内地产商还会继续进行施工建设,所以房地产新政对水泥行业的影响目前反应还不太明显,需要3~5个月时间之后才能显现出来。随着新政的继续作用,原本过剩的玻璃等行业也将面临调整,一方面,产能过剩将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和行业内部的整合,另一方面,市场的需求的调整将推进陶瓷、家电家具行业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和优化。总体上,房地产新政的持续效应将加快房地产上下游产业的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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