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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峡至长寿输电
www.110.com 2010-07-06 14:21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三峡至长寿Ⅱ回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是国家西电东送的主要通道之一。为解决我市用电紧张状况,确保工程的顺利建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峡至长寿Ⅱ回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也是我市重点建设工程,享受重庆市重点建设工程的优惠政策。

  二、关于三峡至长寿Ⅱ回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线路下方补偿问题。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500千伏输电线路下方村民应搬迁到安全地方易地建房。以不征用房屋所占土地为前提,由建设单位比照当地农房造价对输电线路下方的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三、三峡至长寿Ⅱ回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中属于征地范畴的房屋拆迁,按《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规定办理。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三峡至长寿Ⅱ回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工程征地和房屋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00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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