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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春运工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3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同时,春运适逢第十届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即将召开的重要时期。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国家经贸委和交通部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全面做好2003年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

  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2003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全市旅客运量3403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铁路31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6%;公路284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7%;水运200万人次,比上年下降7%;民航48万人次,比去年增长10.2%.

  2003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第一,快捷有序”。

  重庆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重庆市的春运工作。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工作办公室(简称市春运办,电话:69076518、69076519,传真:69076520),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计划、组织和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春运工作。各交通运输部门也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组织领导本部门或所属单位的春运工作。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春运的规律和特点,做好春运期间的客货运输组织工作。要制定应急情况下的预案和对策。要深入生产第一线慰问广大干部职工,及时解决运输生产和后勤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畅通,旅客出行安全、及时、满意,民工流动有序,重点物资及时运达,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备运力

  由于春节较往年提前,所以春运将出现高峰提前、多种客流重合的特点,即春运初期遇上放假归家的“学生流”,使客运高峰提前出现,节后出现返校的“学生流”与返程的“探亲流”和“民工流”重合的局面,相比去年工作难度将会有所增加。春运期间客流量增大,各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做好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并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组织方案,配备充足的运力,以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铁路运输部门要针对今年客流变化的情况及特点,做好增开临时客运列车和加开民工专列的准备工作。

  公路运输部门要针对长途客流流量大、流向广、运距长和短途客流流动频、运距短、要求高的特点,配备充足运力,科学安排运力,组织开行省际和市内各区县(自治县、市)间的直达客运班线,增加班线、班次,增加发车密度,认真解决高峰期间旅客压站问题。要加强正班车、跨省加班、包车证牌的管理。要完成对运力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检验,严把超长客运企业资质关、车辆技术等级关、驾驶员素质关,以确保安全。

  要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的客运工作,抓好港口、机场、铁路、长途汽车站等与市内交通的衔接疏运工作。要组织充足的客车、出租汽车投入运营。

  水运部门要视客源情况安排运力,要根据需要调整各客运船舶的到港航线、班次,组织开行民工专船。加班船原则上安排在正班船之后,实行一线两点直达运输。

  民航部门要切实安排好热点航线的班次和包机飞行,高峰期可增加飞行架次,确保国内外旅客出行的需要。

  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客流的重点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

  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劳动就业部门协作配合,做好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减少车站、码头旅客积压。

  春运期间,运输部门要根据客运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运力,在重点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安排好节日市场供应物资和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三、确保运输安全,强化治安管理

  安全工作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监管部门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准备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要在春运之前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春运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铁路和道路的行车条件是否有保障;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投入春运。

  春运期间必须加强例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确保车辆、船舶、飞机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求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安全驾驶规则,严禁超时、超限、超载、疲劳驾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运营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搞活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的要求,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船舶)参加春运。

  要继续加强乡镇客渡船和个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严禁客车、客船超载运行,对超载运行的客车、客船,要依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并对超载旅客坚决实行卸载转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船)只罚款、不分流。

  要继续广泛开展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船、飞机的宣传和查堵工作。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严格管理。

  要强化值班制度,节日期间有节庆活动的,要做好交通疏散的组织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要有处置紧急情况的预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要强化交通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要继续加大对菜园坝、朝天门地区等客运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拉客、倒客、宰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

  要加强价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公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窗口地区的治安管理,以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春运宣传力度,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搞好优质服务是春运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服务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春运作为检查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风貌的良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对照优质服务标准、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检查落实。要提高运输正点率,开展各项服务竞赛,在售票服务、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提倡普通话服务,礼貌待客,为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促进作用。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正面报道,弘扬好人好事,也要揭露和批评不正之风。要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气象信息,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以满足广大旅客的需要。

  五、加强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并严肃处理。要强化春运统计报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有关统计工作,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等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就业局要分别将春运客流和民工流动情况定期向市春运办公室报送。春运期间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报送市春运办。

  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各单位应将2003年春运工作书面总结于2月28日前报市春运办。

二○○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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