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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运工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4年春节即将来临,春运工作已经拉开序幕。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运行[2003]1958号”和交通部“交公路发[2003]54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运输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2004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有序,以客为主,兼顾货运”。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春运工作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全市旅客运量约3478万人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铁路约348万人次,增长2%;公路约2900万人次,与上年持平;水运约170万人次,比上年下降6.1%;民航约6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

  为切实搞好节日期间的运输工作,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领导我市春运工作。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春运工作办公室(简称市春运办,设在市交委综合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计划安排、综合协调等工作。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各地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春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春运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本地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全、健康、优质、有序”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春运领导组织机构;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及行业春运的规律和特点,做好春运期间的客货运输组织工作;要制定应急情况下的预案和应对措施;各级领导要深入运输生产第一线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掌握日常动态;要深入生产第一线慰问广大干部职工,及时解决运输生产和后勤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有效保障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畅通,旅客出行安全、及时、满意,民工流动有序,重点物资及时运达,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科学合理安排运力

  由于今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加之我市外出务工的农村人员量大面宽,常年在外务工人数达360余万人,因此我市春运具有客运高峰提前到来、高峰期持续时间长、多种客流聚集重合的特点,即春运初期就有“民工流”和“学生流”的重合,使客运高峰提前出现,节后出现返校的“学生流”与返程的“探亲流”和“民工流”重合的局面,使春运期间客流量增大,高峰时间拉长,给交通运输带来很大压力。各交通运输部门要树立连续作战的思想,提前做好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并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运输组织方案,配备充足的运力,以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铁路运输部门要针对今年客流变化的情况及特点,做好增开临客和加开民工专列的准备工作。要在保长途的同时,兼顾短途区间的需求。

  民航部门要切实安排好热点航线的班次和包机飞行,做好高峰期与各航空公司调整增加飞行架次的衔接协调工作,确保国内外旅客乘行需要。

  公路运输部门要针对长途客流流量大、流向广、运距长和短途客流流动频、运距短、要求高的特点,配备充足运力,科学调度安排,组织开行省际和市内各区县(自治县、市)间的直达客运班线,增加班线班次和发车密度,认真解决高峰期间旅客压站问题。要加强正班车、跨省加班、包车证牌的管理。要完善对运力设备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检验,严把超长客运企业资质关、车辆技术等级关、驾驶员素质关,确保营运的畅通和安全。

  城市公共交通要组织充足的公交客车、出租汽车投入运营,搞好港口、机场、铁路、长途汽车站等重要旅客集散点的衔接疏运工作。

  水运部门要视客源情况安排运力,根据需要延伸各客运船舶的到港航线、班次,组织开行民工专船。加班船原则上安排在正班船之后,实行一线两点直达运输。

  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客流的重点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车站、码头积压民工的疏站、疏港工作。

  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要根据客运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运力,在重点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安排好节日市场供应物资和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三、强化治安和运输安全

  安全工作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监管部门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准备工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春运开始之前,各地要组织公安、交通、海事和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铁路和道路的行车条件是否有保障;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参加春运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对职工进行安全专项培训,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春运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人员。

  公安交管和交通部门对事故多发地段要进行整治,增设标志标线和防撞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各运输单位在春运期间必须加强例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确保车辆、船舶、列车、飞机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教育广大司乘人员特别是个体和联户的司乘人员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要求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安全驾驶规则,严禁超时、超限、超载、疲劳驾驶,有效减少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运营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严把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关。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加春运。

  各级公安交管、道路运输、航运管理、海事、安监等部门要各施其职,继续加强对乡镇客渡船和个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严禁客车、客船超载运行,对超载运行的客车、客船,要依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并对超载旅客坚决实行卸载转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船)只罚款、不分流。在山区、危险路段和三峡库区及水流、航道多变区域要谨慎驾驶,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标志驾车航船,确保运输安全。

  要深入开展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船、飞机的宣传和查堵工作。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的严格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市)在节日期间开展区域性节庆活动时,要落实交通疏散组织、治安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处置紧急情况的预案。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公安部门要强化交通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清理盲流人员,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要继续加大对菜园坝、朝天门等地区客运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拉客、倒客、宰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以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搞好优质服务是春运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服务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把春运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加强运输管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对照优质服务标准、逗硬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检查落实。要提高运输正点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在车、船、机的售票服务、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内容,为旅客出行尽量提供便利条件。各口岸要加强联检力量,增设进出通道,加快查验速度,方便旅客出入境。各运输企业和服务单位要提倡普通话服务,礼貌待客,为广大旅客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旅行环境。

  要加强价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在严厉打击票贩子的同时,要完善联网售票,严格窗口售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正面报道。在表扬好人好事的同时,也要揭露和批评不正之风。要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气象信息、旅游景点、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等情况信息,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出行需要。

  五、切实抓好防控非典工作

  春运期间,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非典防控工作,全面落实预防非典的各项措施,积极稳妥、科学有效地做好预防非典工作,切实做到非典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要坚持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对候车(船、机)室和交通工具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要落实对跨省旅客测体温和对38℃以上的旅客排除非典后方可乘坐交通工具的制度。

  六、加强值班统计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要强化春运统计报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有关统计工作。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等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就业局要分别将春运和民工动态及时向市春运办报送,保证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春运期间如发生重、特大事故,在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时应及时报送市春运办。

  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以进一步提高今后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各单位应将2004年春运工作书面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市春运办。

  市春运办公室电话:89076518、89076519、89076520(传真);市交委值班电话:89076500、(传真)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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