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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并购的发展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影响(9)
www.110.com 2010-08-05 13:02

进入上市公司乃至控股上市公司已成为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新动向。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已经是境外机构。对此,应将对证券市场上外资并购的监管与对非证券市场上外资并购的监管紧密结合,从而保证国家的外资政策、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统一、协调。此外,对诸如收购方的信息披露、强制要约、强制收购、间接收购以及国家股、法人股的转让等问题,法律上需给以明确且易于实际操作的规定。(2)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外资并购我国企业过程中的共谋、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3)完善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明确外商在并购企业后对企业职工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4)外资并购我国企业还涉及到环境保护等问题,国家也应加以重视,将其纳入法制轨道。

  3.2.2国家给予优惠政策与扶持

  国家应采取大企业倾斜政策,重点扶持一些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这标志着我国鼓励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竞争的目标已经明确。

  首先,建立一套指标评价体系,以确定企业是否具有扩张条件,是否有能力进行跨国并购。企业对外扩张,既可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又可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还可增加市场所占份额,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扩张也是有条件的,不可进行盲目的扩张。从世界范围看,跨国公司的主导趋势不是对外扩张,而是合理化的结构调整,可见,对外扩张只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维护自身发展的一种阶段性要求。“根据邓宁的对外投资理论,企业只有具备了以下条件,才考虑对外扩张:(1)企业拥有高于其他竞争企业的优势,这类优势至少在一定时间内为该企业所垄断;(2)企业使这些优势内部化必须比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企业更有利;(3)企业在投资区位结合当地要素投入来利用其优势时,必须比利用本地投入更有利。这三个基本条件可以简单概括为企业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10]需要强调的是,扩张是有限度的,极度扩张也会导致企业的失败。

  其次,对于符合标准,并确有意愿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国家对其应赋予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尤其是海外融资自主权),简化有关的审批手续,从各方面创造有利条件,便利企业跨国并购。最后,要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对外投资保证制度。对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的非商业风险如外汇汇兑风险、战争险、征收或国有化风险提供政府保证,以降低国内民营企业运营的风险。

  3.2.3加强国际合作

  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国家应积极与其他国家订立双边或多边条约,或在互惠的基础上保护本国的海外投资,减少投资的政治风险,以期在更大的范围内有效实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税收制度,避免双重征税。此外,如果本国民营企业所进行的跨国并购受到东道国政府的不公正待遇,国家应尽可能通过外交途径或诉讼途径来维护本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结 论

  跨国并购在中国加入WTO后变得更加频繁,对民营企业产生了各种影响。本论文分析了跨国并购的内外动因,剖析了其发展趋势,针对跨国并购的发展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影响,以及我国民营企业的现状,提出了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策略,以及一些外部辅助措施。

  跨国并购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有着巨大影响。其积极影响能为民营企业带来更多机遇,促进国民经济上升。消极影响能严重破坏民营企业的自身产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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