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重组涉及的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过户
www.110.com 2010-08-05 13:57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上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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