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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我国劳资关系的影响
www.110.com 2010-08-05 15:28

  入世对我国劳资关系的影响

  劳资关系是一种内容广泛的社会关系。从微观上讲,它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分配的各个环节;从宏观上看,它也是现代工业社会中最主要的一种社会关系。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对劳资关系相当重视,他们以各种方式,程度不同地介入劳资关系事务,从而使劳资关系问题超出了劳方与资方的范围。因此,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中,通常使用的另一概念,即产业关系。产业关系一般指产业社会领域内,政府、雇主和劳工(工会)围绕有关劳动问题而发生的相互关系。产业关系概念在使用上有时可以等同于劳资关系,但严格地讲,它比劳资关系概念的含义要广。产业关系的主体不仅是劳方和资方这两方,而且包括了第三方--政府,其相互关系也是多重的,不仅有劳资双方及各自组织之间的关系,还包括政府与雇主、政府与劳工(工会)、雇主组织之间的关系。 任何一种经济制度下的劳动关系,其本质都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市场经济国家的劳资关系更是如此。

  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经济将逐渐融入国际社会中,并遵守国际社会的统一的'游戏'规则。在劳资关系上也将产生非同寻常的影响,国际劳工标准的执行问题,一些"社会条款"、"社会规则"等问题不仅表现在劳资关系问题上,而且会延伸为贸易关系问题、国家关系问题。有时会演化为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一)、我国的劳资关系将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入世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将进一步发生变化,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劳动关系中的问题日益复杂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对明晰产权、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经营者、劳动者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因其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与分配而导致的矛盾与摩擦难免出现,这成为劳资关系在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入世随着各行各业的逐步放开,外资企业大量涌入,私营企业的兴起,形成了典型的市场化的劳资关系,这是一种纯粹的经济和利益关系,雇主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雇员追求的是工资最大化,形成了鲜明的利益冲突。使得我国的劳资关系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

  (二)、我国的劳资关系逐步趋于国际化。主要表现为劳资关系主体的国际性以及适用规则的国际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迈向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的重要步骤。它通过进出口关税的降低,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拆除,投资和贸易政策的自由化,实行国民待遇,以促进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中国入世,将进一步刺激外商在华投资的扩张,目前在全球500家大公司中,已有一半以上在中国设立了企业或机构。这种涉外劳资关系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要求中国劳资关系的运作符合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和公认的国际劳工标准及惯例,如工资作为劳动力的市场价格,要由劳动关系双方谈判确定等,从而使劳动关系趋于国际化。

  (三)、劳动者权益保障迫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会引起新的产业结构调整,不仅劳动密集型产业,连一些高薪技术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都将受到较大冲击。短期内的劳动力过剩使劳动者就业压力加大,这将不可避免地使劳动权益的维护处于困难地位。另外,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竞争过程中,往往用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与发达国家的资金优势、技术优势抗衡。保持这种优势,以对应这种激烈的国际竞争,一些企业,特别是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和私营企业压低工人工资、超时加班、不注意劳动环境和劳动者安全的情况将会增多。 而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又不是很健全,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规定的不够,因此对劳动权益保护就提到了日程。

  入世与我国劳资关系的协调

  入世后,由于劳资关系将更加复杂,协调劳资关系的途径也将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完善和加强劳工标准立法,所谓劳工标准,是指有关劳工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则,一般说来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劳动法基本原则方面的标准,如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同工同酬、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就业歧视等;二是劳动基本条件方面的标准,如劳动工资、劳动时间、劳动卫生等。

  关于自由结社问题:我国在此问题上是有法律规定的,我国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国的工会法也规定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世界人权宣言》第23条第4款规定,"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8条第1款(甲)项规定,各缔约国承担保证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以促进和保护他的经济和社会利益(我国对此项作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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