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探讨国有产权制度的几个问题(3)
www.110.com 2010-07-09 11:48
在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作为国有产权所有者代表,以出资者的方式与被投资企业发生产权关系时,就与被投资企业形成一种企业性委托代理关系,这种企业性委托代理关系通过什么方式而实现?目前有的企业创造了一种实现方式,即国有产权代表制度。
国有产权代表制度是指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作为出资者,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以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身份,向其被投资企业派驻产权代表。也就是说,向其投资企业派驻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共同组成产权代表。国有产权代表按照出资者的意图在企业中行使有关权力,维护出资者经济利益。国有产权代表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包括国有产权代表的选拔委派制度,国有产权代表的请示报告制度、国有产权代表的激励约束制度和考核监督制度等。
国有产权代表制度将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产权委托代理制落到了实处,解决了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软化、产权关系虚设、产权关系模糊等问题。因此,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企业性委托代理制的载体,或者说,其实现形式,是国有产权代表制度。正是基于此,应该从各方面完善国有产权代表制度,以保证企业性委托代理制的实现。
四、 完善国有产权委托代理制的思路是什么?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任何财产的所有者都不可能是自己经营自己的资产,而是都要通过委托代理制将自己的资产委托给别人经营,即实行委托代理制。国有资产也同样是这样。国有资产作为全体人民的资产而存在,但全体人民又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可能人人都去经营国有资产,因而国有资产必然要实行委托代理制。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完善国有产权的委托代理制度。
我国现在的国有产权委托代理制的首要一个不足之处是最终所有者缺乏对委托代理者的约束。如前所述,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是全体人民,但并不是全体人民都能够直接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而是通过委托代理制来实现自己作为最终所有者的利益。现在的问题是,全体人民作为最终所有者对于被委托代理者,即作为首要所有者代表的政府的约束软化,甚至是无有约束的手段,例如,现在连全国性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都没有,最终所有者如何约束所有者代表?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导致了国有资产既无效率,又大量流失。如何强化国有产权最终所有者对委托代理者即所有者代表的约束?关键是要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为核心组建真正的对委托代理者即所有者代表的约束体制,包括对委托代理者的检查与处罚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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