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清算 > 公司清算实务 >
企业债权危机的法律管理(六)
www.110.com 2010-08-04 15:16

  七、债权危机化解:民事诉讼程序

  债权危机由潜在状态发展为现实的侵害之后,企业就会考虑诉诸于法律,通过法院以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民事诉讼的进程中,仍有许多可资利用的程序机制来管理债权危机,以进一步化解危机,减少经济损失。这些机制主要有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执行担保、参与分配等。以下简单介绍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两种。

  (一)财产保全

  1、财产保全的基本含义

  (1)诉讼财产保全

  法院对于可能因被告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2)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天内,必须起诉,否则法院将撤销保全措施。

  (3)财产保全的方法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

  2、财产保全的操作

  提出保全申请→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提供保全担保→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同意保全的应立即执行。

  (二)先予执行

  1、先予执行的基本含义

  是指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生效判决前,为解决原告生活或生产的紧迫需要,依其申请,裁定被告先行给付财物或作出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

  2、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

  对于企业来说,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有三个:

  (1)属于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或者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以及其他情况紧急的案件。

  (2)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产经营。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申请先予执行时,法院一般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八、结语

  债权,是企业创造财富和回馈社会的生长点。债权能否得到保障,是检验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的标准。而债权危机能否得到有效管理,则是检验企业领导人法律意识高低和危机管理能力强弱的一个指标。在当前信用体系有待健全、法院民事执行力度疲弱的社会环境之下,企业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规则来管理债权危机,保障债权的最终实现。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