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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实务(2)
www.110.com 2010-08-04 15:16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实务

  作者:周善良

  1 、清算组织的产生。

  ( l )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的清算组织。

  根据《 公司法》 第191 条规定,公司在股东会决议解散的情况下,“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因此,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的情形下,清算组织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 2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清算组织。

  根据《 公司法》第192 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情形下,清算组的组成人员不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而是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并在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下进行清算,以示政府对清算过程的参与与监督。

  2 、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与公司董事会相当,因此清算组织在执行清算事务范围内,它所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都与公司董事会相同。又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织由全体股东组成,因此,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清算组织的地位实质上是与公司股东会相同。清算组织的权利义务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对外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等;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的决议,有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等。

  三、清算程序

  我国《 公司法》 第191 条至197 条对清算程序作了如下规定:

  ( l )成立清算组。这是公司清算中的首要环节,依法成立的清算组才能执行清算事务。这一环节的主要工作包括:A 、根据《 公司法》第191 条或第192 条组成清算组;B 、推选清算组组长;C 、制定清算过程中的议事规则。

  ( 2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这是公司清算中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对解散公司的财产状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后,清算组才能进一步执行其清算事务。这一环节的主要工作包括:

  A 、编制公司自年初起至决定清算日为止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有关附表,凭此进行财产的盘点清查,核证帐实物是否相符;B 、清查全部财产、债权债务,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明细表;C 、清查工作结束后,应着手确定财产的清算价值;D 、在清算价值确定后,则可按清算要求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然后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一并交公司股东会通过,成为公司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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