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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的国家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研究(4)
www.110.com 2010-07-21 10:34


   
    确定了这类伤害赔偿的性质,就可确定审理这类伤害赔偿的程序。
   
    伤害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和伤害致死四种。第一种为违法行为,后三种为犯罪行为。伤害的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害和赔偿不同,审理这种伤害赔偿的程序亦不相同。这种赔偿程序有两类:轻微伤赔偿程序和伤害犯罪赔偿程序。
   
    1、轻微伤赔偿程序,分为两种:其一,单独式赔偿程序,即请求人(被拘留人,下同)对其拘留合法性无异议,单独就轻微伤损害赔偿提起赔偿请求的赔偿程序。根据《国赔法》规定,该赔偿程序为,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受害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受害人采用此方式解决赔偿有个先决条件,即违法职权行为已被确认。确认的一般方式为,法医等已对轻微伤作出了鉴定结论。其二,一并式赔偿程序,即请求人对拘留裁决不服,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违法拘留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请求和轻微伤损害赔偿请求的赔偿程序。赔偿事宜在复议程序或复议后的诉讼程序中解决。
   
    2、伤害犯罪赔偿程序,也分两种:其一,刑事诉讼附带国家赔偿诉讼。在实践中,仍采用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是不适当的,前文已达,因为这类赔偿已不属于民事赔偿范畴。审理这类伤害赔偿所适用的法律,在实体法方面很明确,即国家赔偿法,但在程序法上并不是很明确,所以只能参照附带民事诉讼和国家赔偿法中的有关规定。其二,行政赔偿程序。根据《国赔法》规定,该程序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第二,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赔偿条件的决定受理;第三,赔偿义务机关通过与请求人双方协议解决赔偿,协议不成的,作出赔偿决定,或者不经协议迳直作出赔偿决定;第四,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进人赔偿诉讼程序。这种赔偿程序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是违法职权行为已被确认。其确认方式,一般有法医鉴定以及检察院的起诉意见或法院判决。
   
    五、违法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权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权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国赔法》第26条的规定为“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为了正确执行这一标准,最高法院于 1996年 5月6日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中,对具体计算等事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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