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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合同法与海商法有关合同规定的关系及其运(7)
www.110.com 2010-07-19 09:50




    综上所述,由于《合同法》与《海商法》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故凡《海商法》已有规定的,均应优先适用《海商法》的规定,不论该种规定与《合同法》有多大差异;凡是《海商法》没有规定的,均应补充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不论该种规定是其总则的内容还是分则的内容,斯为二者法律适用关系的基本准则。而要准确、全面确认哪些内容是《海商法》已有规定的,哪些内容是《海商法》没有规定而《合同法》有规定的,则应逐条、逐款仔细核对、比较二部法律的具体规定,综合分析,准确判断、确认。本文所谈只涉及到其中的一少部分,更不一定正确,深望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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