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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水域12月起施行船舶定线制报告制
www.110.com 2010-07-17 16:25

  昨天从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维护曹妃甸水域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曹妃甸水域将于12月1日开始施行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全力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水上交通枢纽。

  为有效组织和管理曹妃甸水域海上交通流,河北海事局对在曹妃甸水域实施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组织实地勘察和科学论证,形成了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方案,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并通报国际海事组织备案,即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在曹妃甸甸头南部4到7海里(约7.4公里到13公里)处水域实施,由第一通航分道、第二通航分道、第三通航分道和一个警戒区组成。其中,第一通航分道和第二通航分道均由西行船舶通航分道、分隔带(相当于高速公路隔离带)和东行船舶通航分道组成。第三通航分道主要供进出曹妃甸港区的船舶使用,由进港通航分道、分隔线和出港通航分道组成。警戒区是位于第一通航分道和第二通航分道之间的矩形区域,向北与第三通航分道相连。

  曹妃甸水域船舶报告制的适用范围为海上的三条报告线和岸线所围成的水域。东报告线为东经118°55′经线;西报告线为东经118°15′经线;南报告线为北纬38°43′纬线。报告制的主管机关是河北海事局,受理报告机关是曹妃甸船舶交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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