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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皮鞋类保养服务合同
www.110.com 2010-07-07 12:54

  日前,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皮鞋(皮具、包)类保养服务的统一标准合同,由服务协议和收取凭证两部分组成,在全国尚属首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的穿戴越来越讲究,高档皮包、高档皮鞋不断增多,送洗保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针对这种状况,天津市工商局出台了《天津市皮鞋(皮具、包)类保养服务协议》。

  协议规定,顾客应如实告知皮鞋(皮具、包)的有关情况,并将饰物、配件取下;经营者如实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保养效果。《天津市皮鞋(皮具、包)类保养服务收(取)凭证》填写不清楚、不完整而引发的责任由经营者承担。经营者按天津市地方标准《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皮鞋(皮具、包)保养服务。顾客持《凭证》取皮鞋(皮具、包)。

  《凭证》遗失,应及时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挂失和取鞋(皮具、包)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顾客承担。

  另外,如果顾客逾期不取或经营者逾期不交,逾期三天后,将每天加收对方1元钱保管费或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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