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动态 >
房地产广告及合同格式条款指导会于安宁庭院举
www.110.com 2010-07-07 12:54

  2009年12月4日下午两点,兰州市工商局和房地产工商所在安宁庭院四楼会议室共同举办了针对兰州房产开发商、广告商以及中介公司的《房地产广告和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行政指导会》

  与会的主要领导有兰州市工商所所长张洪栋,兰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冰,甘肃工商局市场管理部副处长景宪民。

  会中就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的相关内容、房地产广告的法律法规做了详细讲解,并提出了房地产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本次会议对规范兰州房地产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房地产工商所所长张洪栋对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情况作了简单的报告,并提出一些企业为合同公平应采取的有效措施。他还就《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对房地产广告法律法规作了详细的解释。会中,他指出哪些是禁止发布的广告以及房地产广告的具体要求。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相关部门将根据《广告法》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甘肃省工商局市场管理部副处长景宪民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相关内容做了详细的讲解,在会中他指出了合同格式条款的危害性并对一些合同的解释规则进行了说明。会中提出2000年制定的《甘肃省合同格式条款管理办法》将对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予以解决。

  兰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冰总结性地讲解了所有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她指出,所有违反、广告法的行为法律都将严惩不待。本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行业,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