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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户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
www.110.com 2010-07-31 17:29

  人民网北京6月17日专电 今日,审计署公告了《41户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针对公告结果的有关情况,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司长王常松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的有关问题。

  记者:为什么要对41户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王常松: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节能减排工作高度重视。2006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节能减排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这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重要体现。二是审计署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对41户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具体体现,也是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途径。三是中央企业是实现节能减排政策目标的重要力量。中央企业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煤炭、化工、冶金、电力、运输等领域,对国民经济有较强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中央企业既是能源生产大户,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其节能减排工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政策目标的实现。

  记者:此次审计调查的目标是什么?

  王常松:此次审计调查的目标:一是通过对41户中央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审计调查,摸清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现状,了解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关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通过对部分中央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审计调查,检查“十一五”节能减排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揭露企业能源浪费、环境污染等主要问题。三是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国家政策、监督执法和企业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政策,促进各级监管部门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增强依法经营的意识,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记者:此次审计调查的对象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王常松:根据全国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及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名单,此次审计调查以其中41户中央企业2005年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为基础,重点检查2006至2007年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 这些中央企业分属中国石化、中国华能、中国华电、中国国电、中国大唐、中国铝业、宝钢、鞍钢等8家大型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主要分布在石化、电力、冶炼等三大行业,其中石化行业13户、电力行业16户、冶炼行业12户。审计调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调查企业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取得的实际效果;二是调查企业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统计数据真实性问题;三是调查企业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四是调查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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