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 受害方离婚能要赔偿?
www.110.com 2010-06-30 10:32
问:刘某(女)与于某在1996年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两个女孩。2003年5月,于某与女青年李某生活。刘某(女)与于某自此发生矛盾,关系恶化,分居至今。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刘某离婚。请问:刘某在诉讼程序中能否向于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诊断:2001年实施的《》正式规定了离婚案件过错赔偿制度,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要件包括:1、夫妻一方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2、离婚是由于夫妻一方实施上述行为造成的;3、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4、行为人有重大过错。
因此,刘某可以向于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上一篇:跟表哥女儿结婚,算近亲结婚吗?
- 下一篇:婚内漏缴税款,前妻该不该承担
相关文章
- ·离婚赔偿第三者也应买单
- ·离婚时主张过错损失赔偿的不能向第三者索赔
- ·交通事故受害方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三者责任
- ·旅游合同受害方可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王丽丽
- ·家庭暴力受害者离婚能要赔偿吗?
- ·因家庭暴力离婚受害方可以索赔
- ·关于因第三者插足离婚需要的证据
- ·最高院副院长:三鹿奶粉受害婴儿95%已接受赔偿
- ·大学教师遇车祸变植物人 妻子拿28万赔偿闹离婚
- ·法院统计离婚数据 四成第三者是同事或合作伙伴
- ·妻子打呼噜成为“第三者” 20年恩爱夫妻闹离婚
- ·陈X诉刘X与他人同居要求离婚并要求过错损害赔偿
- ·离婚赔偿婚外同居
- ·“第三者插足”巧解医患纠纷(图)
- ·“刺五加注射液”致人死亡案赔偿款赔付给受害
- ·在协议离婚下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 ·“过错赔偿协议”离婚后依然有效
- ·因家庭暴力协议离婚的赔偿属于什么?
- ·协议离婚后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协议离婚后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