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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儿子婚房赶紧趁他结婚前
www.110.com 2010-06-30 10:32

 12月22日,张先生老两口一大早就来到皇姑区公证处。为了儿子结婚新房的事儿,老两口都闹心好几天了。“把房子给了儿子,万一以后小两口离婚了,房子是不是要被分走一半儿?”当天,他们来公证处问个明白。

  见到公证员,张先生的老伴欲说还羞,难以开口。“来都来了,还有啥不好意思说的!”张先生开门见山,说明了来意。原来,张先生夫妻名下有两处住房,儿子要结婚,他们打算把其中的一处给儿子当新房。“娶媳妇儿本来是个喜事儿,按说不应该说不吉利的话。但现在离婚很平常,万一以后儿子和媳妇离婚了,我赠给儿子的新房是不是也要按照分走一半儿?”

  公证员温慧的一席话打消了老两口的顾虑:赠与是你们的自愿行为,也没有时间要求,在孩子婚前、婚后赠与都可以。根据《》的规定,你们将房产在婚前赠与儿子,一旦儿子离婚,房子的产权依旧属于你儿子,不作为夫妻共有。如果赠与行为发生在你儿子婚后,就必须在进行公证时明确,“房子只赠与儿子”。如果没有这样的内容,这处房产就可以算作小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一人一半儿了。

  听了这番话,张先生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既然是这样,那咱就放心把房子给儿子了。但是,我听说房产赠与要交不少税,还不如办个买卖手续合适,你说行不?”张先生和老伴儿商量。

  公证员告诉他们,房产的赠与必须经过公证后才能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随着最近一些政策的出台,房地产交易税率大大降低,而赠与税费却没有减免,很多人都有和张先生同样的想法,办个“假买卖真赠与”,把房子以“零”价格“卖”给孩子。

  看到张先生兴奋地准备办理赠与公证,公证员热心地提醒他:法律规定,赠与行为一旦经公证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否则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也就是说,赠与公证一旦做出就不可撤销、不能反悔,不给都不行了,你们可要想好了!”“想好了,这房子就给儿子了!”当天,张先生夫妇就办好了赠与公证手续,回家忙着张罗儿子的婚事了。

  本报记者 朱峰 实习生 冯爱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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