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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户口假离婚后征婚 随便找个顺德女子结婚?
www.110.com 2010-06-30 10:32

    本报讯 (记者杨秀伟)未与前妻离婚就到婚介所征婚,只是为了找一个佛山本地户籍的妻子,以便进入佛山的政府机关工作?昨日下午,南海区法院桂城法庭开庭审理了一宗特殊的离婚案,妻子陈某起诉遭遇丈夫汤某“骗婚”,称汤某依靠妻子的顺德户籍身份进入顺德区质监部门成为公务员后就将其遗弃。汤某则称离婚是因两人性格不合。

  结婚后丈夫玩“失踪”

  陈某起诉称,其与汤某在2006年10月1日通过婚姻介绍所结识,但汤某实际是在当月13日才与前妻离婚。自己在不知情情况下接受了汤某追求而恋爱,2007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对于相识三个月就结婚,陈某解释称,其感觉汤某成熟稳重,很懂得体贴女人,很在乎家庭,而自己当时也已30岁,在汤某再三向自己母亲和家庭提出结婚要求后接受。

  与陈某结婚时,汤某尚在驻佛某部队工作,但其户籍在江西而不在佛山,在佛山也无房产。陈某称当天曾问汤某婚后住所,汤某承诺马上租房。但让陈某意外的是,汤某在登记后就好像失踪了一样,再不主动与其联系。陈某打电话询问,汤某却称正在忙于办理手续,要从原单位转业进入顺德区质监部门做公务员。而此后至今,陈某称两人作为夫妻却从未住在一起过,见面也不到十次。

  妻子:自己被骗婚

  陈某认为汤某是与前妻假离婚,征婚是急于找到一个佛山户籍妻子,这样就可进入政府机关。她表示汤某曾经说,顺德公务员待遇是佛山最高的,想在顺德落户,并且有各种补贴,就需要一个本地户籍妻子,陈某认为汤某如不与其结婚,就只能从原单位回到江西,而不能进入顺德区质监部门做公务员。

  在向陈某原单位和现单位多次投诉后,陈某与汤某关系彻底破裂。陈某称曾多次努力试图挽回这场婚姻,甚至降低到每周一聚的条件,但汤某仍然拒绝。因关系日益恶劣,两人在2007年9月5日达成离婚协议,并于当月28日到南海公证处进行公证,约定由汤某支付生活补助费等后解除。因汤某其后未履行约定,陈某将其起诉至南海区法院,要求汤某支付赔偿金10万元、抚养费2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

  丈夫:因性格不合离婚

  汤某昨日庭上否认骗婚之说,称离婚过错在于陈某,主要原因是两人性格不合,陈某存在欺骗行为且不孝敬他父母,不支持其工作。且自己经济困难,所有财产都判给前妻,每月还要承担与前妻所生女儿的抚养费1500元。汤某为何将财产都给前妻?其前妻带女儿在陕西生活,抚养费为何高达1500元?昨日在场的汤某母亲称,1500元包含了孩子的生病治疗费用等。

  经法官调解,陈某愿意将17万元索赔金额降低到3万余元,汤某同意离婚并接受这一赔偿额,但又称无钱支付。汤某单位也派出两名员工来到法庭,两人表示愿意私人借款给汤某,也被汤某以无钱还贷为由拒绝。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外的顺德区质监部门员工与汤某母亲商讨了两个多小时,希望尽快了结此事,汤某母亲希望由自己向两名员工个人借款3万元偿付给陈某,遭到了拒绝。原告律师认为,陈某的顺德户籍身份是汤某成为政府公务员的前提,汤某骗婚行为明显,因此原告也拒绝再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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