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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本市2001年春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01年春节运输自1月9日开始,到2月17日结束,共40天。据预测,春运期间北京地区旅客运量将达到257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3%.为切实做好本市2001年春运工作,方便广大群众出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在春运期间,本市成立市春运工作协调小组,由汪光焘副市长任组长,阎仲秋副秘书长及市交通局、市经委、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北京铁路局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参加协调小组的部门和单位还有市邮政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铁路分局、市运输指挥部、民航华北管理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地铁总公司、东城区政府、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协调小组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在市运输指挥部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与春运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相应机构,负责做好本系统的春运工作。

  二、合理安排运力,提高应变能力。2001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有序、运送及时、服务到位”。各运输部门要做好运量预测和运力安排,制定好应急预案。铁路部门要安排好学生、民工的运输计划、车票订售及运输工作。道路运输部门要做好民工包车和其他旅客疏导。民航部门要认真安排好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飞行,确保港澳同胞等返乡探亲的旅行需求。市交通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地铁总公司等单位要重点抓好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与市内交通的衔接流通,做好铁路夜间加开临时客车的旅客集疏运工作。北京站、北京西站地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站区公共秩序的监控和管理。劳动部门要继续实施调控民工流量的有效方法。各运输部门要同时安排好重要物资的运输。

  三、确保安全运输,强化治安管理。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坚决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后几个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868号)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运输。各运输部门要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车辆、飞机、运输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公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营运要求的客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参加春运;对超过核载人数20%以上的长途客车要按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对超载旅客卸客转运,严禁超载客车上路行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加强交通秩序的维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强化铁路道口管理,坚决查堵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强化交通沿线和机场、车站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对重点线路、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要集中力量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严禁“拉客、倒客、宰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舆论宣传。各运输部门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增设售票网点,延长售票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售票业务;清理站前广场和进出口通道,增加旅客候车面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通过积极开展“新北京、新奥运”群众性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时报道春运动态、车船班次安排等,为旅客出行提供有效信息。既要大力宣传报道好人好事,也要敢于揭露批评不正之风。

  春运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春运工作协调小组要将春运工作总结及时报市政府,并抄送国家经贸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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