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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高速公
www.110.com 2010-07-08 09:10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境内高速公路的开通,对改善凉山道路交通状况,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但由于部分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差,致使高速公路上车辆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日益突出,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为及时整治我州高速公路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患未然,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州有关部门结合凉山实际制定了《凉山州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州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凉山州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凉山州境内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延伸,通车里程已达81.4公里,对改善凉山道路交通状况,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但由于部分驾驶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差,致使高速公路上车辆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了许多潜在隐患。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州政府安排部署了由州公安局牵头,州安监局、攀西高速公路公司、攀西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州运管处、州内各保险公司等部门配合的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在凉山州境内高速公路开展为期2个月的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从而进一步遏制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五整顿、三加强”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以“压超速、防事故、保安全”为中心,通过开展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提高高速公路安全性能,增强管控手段和能力,实现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根本好转,最大限度发挥高速公路“安全、舒适、快速、畅通”的特点,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同时为我州非高速公路反超速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累经验,有效遏制住我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

  二、组织领导

  建立我州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州公安局副局长李宁一任召集人,州安监局、州运管处、攀西高速公路执法支队、攀西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州内各保险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州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日常工作。

  由州政府王迅副秘书长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时间为2004年12月5日至2005年2月5日,为期2个月。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基础工作阶段;第二个阶段为路面整治分阶段;第三个阶段为总结巩固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和任务如下:

  第一阶段:12月15日以前,主要任务是:

  (一)攀西高速公路公司对高速公路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补充、清洗、完善标志标线。

  (二)公安交警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检查调试好装备,调整规划好勤务。要安排好专项整治用车,并充分利用各种测速装备,做好违法证据的固定工作。

  (三)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电视、报刊、标语等宣传形式,做好反超速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氛围,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晓开展反超速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

  (四)公安交警部门要与各配合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确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第二阶段:12月16日至2005年2月5日,主要任务是:

  (五)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全面开展对超速车辆的查处工作。

  (六)公安交警利用“证眼雷达”、手持雷达在高速公路开展不定点、不定时的测速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超速违法行为,坚决把车速控制下来。

  (七)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高速公路安全性能。

  第三阶段: 2005年2月底以前。主要任务是:

  (一)公安、交通等部门共同总结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建立公安、交通反超速长效合作机制。

  (二)交通部门要逐步建设IC卡收费系统,为今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在主要收费站口“验卡测速”提供条件。

  (三)公安交警进一步完善测速勤务制度,规范测速勤务方式,保持强大的执法高压态势,形成高速公路查处超速违法行为长效机制。

  四、工作目标

  要通过开展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达到以下目标:

  (一)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规范,特别是限速标志标线完整、准确、清楚、合理。

  (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有所改善,逐步建设IC卡收费系统,在主要收费站口逐步建成电视监控系统。

  (三)提高高速公路管控能力,特别是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现场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四)高速公路车辆超速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我州境内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5%。

  (五)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8%。

  (六)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专项整治期间,我州境内高速公路死亡人数比同期减少。杜绝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任务和措施

  开展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期间,各配合单位的任务是:

  (一)公安交警部门的主要任务:

  1.在高速公路全段,采取不定点、不定时的测速方式查处超速。对路面所测到的超速车辆,一是通过350兆的对讲机将超速车辆号牌、车型告知在各收费站口执勤的民警,在站口的执勤民警,根据《》第90条、第99条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程序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对外地车辆超速达到50%以上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程序规定》,转递车籍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2.在西昌站、黄水、泸沽等主要站口设置执勤点,对进出高速公路车辆进行检查,重点对客运车辆进行“验票测速”,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高速交警要在主要收费站向过往车辆及驾驶员发放以州政府名义制作的交通安全提示卡,并在各执勤点设置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播放录音广播等,使每个执勤点既是检查点又是宣传站;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坚持有违必纠,有违必处,有违必教,做到不教育不放行,不纠正不放行,不处罚不放行;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客运车辆超员或驾驶员不符合法律规定,该配双驾没有配备的坚决不纠正不放行。高速交警大队要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媒体暴光力度,客运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进行暴光,要利用各种条件各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整顿氛围。

  4.加强路面巡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高速交警大队要加强路面巡逻,特别是夜间的路面巡逻,坚决查处和取缔不按规定停车、骑压车道分界线行车、变更车道不开转向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针对冬季雨、雾天气增多的特点,积极与气象部门联系,发挥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口的作用,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管制,坚决落实恶劣天气下的三级管制,防止发生车辆连续相撞的交通事故。

  5.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做到执法公正、公平、公开,达到公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

  6.加强检查督促,量化工作任务。专项整治期间,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要建立治理超速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将工作量化到各中队及民警,经常性地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站督促,同时做好相关数据的登记统计以及检查考核。

  (二)交通部门的主要任务

  1.高速公路公司要对高速公路的标志、标牌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重点危险路段应增设标志、标牌,并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标志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路段、养护时段的行车安全。

  2.从12月6日起,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交通运政执法人员将配合公安交警在高速公路主要站口开展测速工作,并做好客、货运车辆经营资质和运行线路许可证的检查验证。

  (三)保险部门的主要任务

  1.全州保险行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领会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并根据四川保监局下发的《关于四川保险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四川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成保监发[2003]191号)的精神,认真分析研究车险费率对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增强机动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的作用,积极做好机动车辆超速违章及交通事故与车险保费挂钩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参保人和行业人员对机动车超速的危害的认识。各保险公司要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一道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整体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严重危害,提高人们的社会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各公司要积极参加到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宣传活动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地给予人力和财力支持,把业务宣传费和防灾防损费使用好,如在必要的路段设立安全警示牌等。对此,州内各保险公司要积极参与,发挥协调和纽带作用。

  3.保险行业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建立高速公路机动车超速治理合作机制,搭建保险行业与公安交警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行业信息共享。交警部门通过信息平台核查机动车辆的保险信息,督促机动车投保,提高承保面;保险公司通过信息平台掌握机能车辆的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信息,有效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提高违法肇事者的违法成本,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4.运用经济杠杆,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高速成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中的积极作用。各保险公司将按中国保监会在全国实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经中国保监会审批的车险费率,遵循“高风险、高费率,低风险、低费率”的风险价格对等原则。根据机动车辆的实行向上浮动保险费率,确保车险费率对遏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充分发挥。

  附件:凉山州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李 宁 一  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赵 永 政  州安监局副局长

  阿则尔布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  伟  攀西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周 硕 康  州运管处副处长

  蔡 进 中  攀西高速公路公司收费管理处处长

  黄 旭 东  平安保险凉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李 万 祥  中华联合凉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谢 天 龙  中保凉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刘 晓 阳  太平洋保险凉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黄  俊  攀西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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