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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妈妈创业也疯狂:开网店莫忘法律
www.110.com 2010-07-15 11:50

  曾几何时,大都市中出现了一个数量越来越多的女性群体——全职妈妈,大型城市的近两成女性生育后不再工作,甘愿在家担任“全职妈妈”,调查发现,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亲子家庭中,全职妈妈的比率高达21%。

  然而对于很多女性来说,全职妈妈只是生活中的一个阶段,专家指出,全职妈妈最多当三年,时间长了对自己和孩子甚至家庭都不利,可是,这些妈妈们重返职场谈何容易,她们中的很多人也不愿为了事业牺牲家庭生活,于是,不少全职妈妈为自己的人生做了一个新的选择——创业。

  不需要花钱请人,不需要缴纳房租,也没有什么管理费用,更可以留在家中兼顾照顾孩子,网上创业开店吸引了很多全职妈妈。 专家提醒准备开网店的妈妈们别忘了法律的规定,以免造成麻烦。

  规则一:开店手续要齐全

  一般来说,在网上开店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在淘宝等购物网站上开设网店;另一种是通过自建网站开设的网店。前者手续简单,向购物网站免费申请即可,后者则需要到当地的通信管理部门办理新建网站的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还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如果只是偶尔在网店上出售自用物品,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工商管理上也比较宽松。但以营利为目的长期经营网店创业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营业执照。

  另外,如果在网店上卖食品、酒类、医疗保健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图书音像制品等,也需要事先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规则二:货源选择得谨慎

  选择货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在网店上销售法律禁止买卖或*买卖的商品。一些受国家保护的动植物不能卖,还有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也不能卖,比如盗版。

  规则三:发布广告须合法

  有些店主为了吸引消费者来购买,不对产品进行忠实描述,有些店主为了在竞争中胜出,在广告里贬低竞争对手的商誉,这些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禁止的虚假广告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还有些店主采取邮件群发的方式随意发送广告,在禁止发布广告的论坛上、博客上大量散发广告,这种发送垃圾信息、垃圾邮件的方式也是被《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的。

  规则四:顾客隐私应尊重

  网店开张一段时间以后,店主手里必然积累下不少顾客资料,包括顾客的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方式等等。对这些材料,店主不能随意处置,应该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以免引起顾客个人资料的外泄,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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