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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女性遇潜规则如何自卫?
www.110.com 2010-07-15 11:50

  职场“性骚扰”一直是一个长盛不衰的话题。4月初,一个名为《救救这个被老板长期蹂躏的打工妹》的反映职场性骚扰的帖子蹿红各大论坛和网站。而就在几天前,网上又传出的广西南宁某中学多名女教师曾被教务处主任性骚扰的新闻。职场性骚扰的普遍存在使人们不得不反思这一现象难以抑制的原因。

  据悉,有一组关于女性职场性骚扰的最新调查数据。调查表明:曾经历过不受欢迎的骚扰行为的女性被调查者中,有17.2%遭到来自上司的骚扰,28.7%遭受了来自同事的骚扰,54.1%表示曾遭受来自同事和上司以外的骚扰,包括顾客、患者等因职业需要而要与之打交道的人群。

  同时,对于骚扰源的分析显示,骚扰来自上司的情况在行政机关发生率较高,有24%曾遭遇过性骚扰的女性表示受到的骚扰来自单位领导,这是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而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合资和外资企业中,如果女性被骚扰,那么这些骚扰有3成多的可能性来自她的同事。

  在那些遭遇过性骚扰的女性中,受到来自上司的骚扰最多的是管理岗位的女性,其有23.8%表示有过此类不愉快经历。有3成多文秘岗位(34.8%)、服务岗位(30.4%)以及技术岗位(30.1%)的女性曾遭到过来自同事的性骚扰。

  “面对性骚扰,除了特别严重的性骚扰行为,受害女性的反应基本上是‘集体沉默’,大多数女性遇到骚扰时,一般都是采取尽量躲避的方法,只有极少数女性选择报警。”张帅说,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女性对这种事情感到难以启齿,更怕公开后会有损自己的名誉,甚至会给家人带来负面影响。而那些遭遇上司性骚扰的女性选择沉默还出于害怕上司给她“穿小鞋”,甚至为此失去工作。

  举证难造成性骚扰案件难胜诉

  大多数遭受性骚扰的女性选择沉默的一个更现实的原因是,性骚扰案件取证非常困难,很难打赢官司。

  “摸你一下就去告他性骚扰,谁能证明万一他反咬你一口,岂不是里外不是人。”一名受害者说。

  其实性骚扰案件败诉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法律对有关性骚扰的规定不够详细和明确,性骚扰一词最早在我国法律中出现是在2005年8月通过的修正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虽然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条文,但没有对性骚扰作出明确界定,存在“灰色地带”,同时也没有提到工作场所性骚扰的问题,而职场性骚扰问题直接关系到职场女性的人身权和劳动权。

  尽管有关性骚扰的规定在地方立法上有所突破,但法律法规间协调严重不足,且无明确司法解释。虽有一些法律隐含着禁止性骚扰的精神,但立法指向含糊,司法实践中仍缺乏判决依据。同时,司法理念滞后,也是导致法院仅是机械地在法律简约框架内审理此类案件,难以有效保护职场女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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