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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富士康拒缴公积金 员工为保饭碗不声张(2)
www.110.com 2010-07-15 11:50

  “我们实事求是的向你们反映情况,但是一定要给我们匿名,被公司知道我们接受你们采访后肯定会受到打击报复!”另一位员工再三向记者提出要求。

  资料显示,2009年,烟台市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达19 .0549亿元,实际缴存单位6329户,缴存职工4 4 .9 8万 人 , 职 工 覆 盖 率 为68%,住房公积金缴存率74%;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9.5548亿元。但看得见的好制度在烟台富士康就是推不动。

  记者就烟台富士康拒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一事向其求证,该公司一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我们这边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部门,无法帮你联系。”

  记者联系上富士康科技集团(中国总部),要求采访相关负责人对烟台富士康长期欠缴员工住房公积金一事的看法,对方要求提供采访函。记者按要求致函该总部媒体办,但截至发稿,也没得到回应。

  监管部门从未做过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烟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主管公积金管理的副调研员张翔对本报记者表示:富士康在烟台的企业确实没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我们一直在和他们做宣传工作,每年都会印发一些传单给他们,但是没有效果。

  张翔也承认,多年以来,尽管烟台富士康没有按规定缴纳公积金,也曾有员工反映过,但是烟台经济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对富士康做过任何处罚。

  烟台市当地一位人士分析说,一是烟台富士康为控制用工成本,逃避社会责任,二是地方政府以“怕影响投资环境”为名,默许企业不缴,三是不少员工担心主张这项权利会被“炒鱿鱼”而不敢声张,久而久之,烟台富士康及其员工、当地政府对于欠缴住房公积金也见怪不怪了。

  当选“落实社会责任先进企业”

  据烟台当地媒体报道,今年1月21日,烟台经济开发区举行仪式,隆重表彰2009年度落实社会责任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富士康(烟台)工业园等10家企业荣获“十佳企业”称号,各奖励雪佛兰景程轿车一辆、奖金20万元。

  烟台市一名干部对记者说,烟台富士康经营者嘴上讲社会责任,却视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儿戏。烟台富士康侵犯员工住房保障权益无人查处,使得其他企业也纷纷效仿,在当地引发了一场恶劣的“攀比”风。一些原本缴费积极的企业变成了欠缴企业,少额欠缴的则演变成了巨额欠缴,形成了“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的风气。盛名之下的烟台富士康,其实成了逃避社会责任的“带头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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