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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劳动力已不可持续
www.110.com 2010-07-15 11:50

  加薪、加薪。近几个月来,主动或被动上调工人性收入已成为许多政府和企业的选择。今年2月起,江苏带头上调,上海和浙江在4月也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上涨约16.6%,浙江约15%。紧接着,广东一次性把最低工资标准提升逾20%,创历年之最。除了政府,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生产型企业也同样面对涨薪压力。近来屡见报端的富士康科技集团前日宣布,自今年10月1日在深圳地区工厂为考核合格的作业员及线组长加薪66%,而在今年6月1日该集团已经宣布为他们加薪30%。各种迹象都表明,一轮大规模加薪周期已经来到。

  本轮加薪可以看作是对2009年工资性收入停滞不前的补偿,然而从更长时段来看,我国的工薪在较低水平已经维持了很长时间,这是长期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结果,但并不是一个可持续的模式。这些年屡屡出现局部性用工荒,以及今年5月以来多处工人要求加薪的现象,都在警告用工企业,中国的劳动力不可能再廉价下去。这种压力已经由底层开始向上传递,并引起了决策者的高度关注。

  从我国经济转型的宏观面来看,提高工资水平也是必然选择。要改变目前出口主导、资源消耗型经济,转向内需主导、绿色环保型经济,就必须实现产业升级,转向服务业和创新型产业。劳动力伴随着产业升级,其也必然水涨船高。同时为了促进国内消费,提高居民收入又是当务之急,只有内需迅速增长才能弥补日益萎缩的外贸缺口,减少产业升级过程中的阵痛。

  对一些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提高工资可能会增加负担,但从长远看,工资标准提高后,能吸引更多外来务工者,给企业提供相对丰富的人力资源,同时也“倒逼”企业通过革新技术、改进工艺、创新管理,实现转型升级。对于那些倚重于劳动密集产业的地方政府来说,这一原理也同样适用。

  然而对于大多数打工者来说,获得加薪并不那么容易,因为缺乏一个公平用工环境和集体支援制度。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与企业之间的谈判地位是不相等的。诸如歧视女员工、等等明显违法的用工行为屡见不鲜。即使是合法用工,也存在很多不公平现象。如各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法律允许的最低值,但往往成为一些企业的标准工资,而一个企业的工资又往往代表了一个地区的工资水平,员工对此类做法往往除了辞职回老家别无良策。这也是造成地区性民工荒的因素之一。为此,在今年有望出台的《工资条例》将重点关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企业加薪找到一个科学有效的模式,减少围绕加薪引起的内耗。不过,决定工薪水平的基础还是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即使没有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协商机制,中国廉价劳动力的时代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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