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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现天价劳动争议案
www.110.com 2010-07-15 11:51

  记者今天从无锡新区法院获悉,曾在新区某企业任职的张某因与其前公司存在等方面的不满,遂在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企业赔偿其个人损失996万余元。而张某之前在劳动提出的5000万索赔申请,更是创下了无锡个人劳动纠纷索赔数额之最。

  据了解,张某曾在新区某企业任职,2007年他因犯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结束一年牢狱生涯的张某认为,自己所犯的行贿罪不该只由一人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当时是以工作名义行贿,所以单位也脱不了干系,而行贿罪的案底给我今后择业将带来很大的困难。”张某抗议,被法院判刑后,原单位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支付他及停缴社保等行为“欺人太甚”,对其影响很大。

  张某称,他在任时的每月工资收入27000元,按此标准,公司除应补偿其一年的工资外,还要补偿他入狱后造成的精神伤害、以及今后择业损失等。综合以上要求,张某于是向委员会提出总计5000万的天价索赔申请仲裁。委员会接到张某的申请后表示,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的行为属合法范围内,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因此对他全部仲裁申请不予支持。

  对裁决不服的张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996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张某要求的支付赔偿金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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